宁陵县一名读者3月19日求助称,“我家住在宁陵县阳驿乡玉皇庙村。村支书称乡里领导安排每年每亩地收20元的垃圾处理费,如果不交的话将会从粮食补贴里面扣除。不知道如此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有依据。”
3月20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到宁陵县阳驿乡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确实有收取垃圾处理费的事情,但不是按照土地面积收取,而是按照人口进行收取。
“是全县统一的,为了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每个村里都放置垃圾桶,而且建了垃圾处理站,有专人收取垃圾进行处理。”该工作人员称,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为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所以按照人口收取垃圾处理费。
随后,记者就此联系到宁陵县阳驿乡政府办公室张主任。他说,农村垃圾处理费不是按照土地面积收取,而是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该项工作是上级统一部署的,并非是阳驿乡或玉皇庙村自行收取的。
当记者向张主任提出希望了解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的文件内容时,他表示需要找一找。
登录宁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记者查询到3月5日发布的《宁陵县农村垃圾治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示》中有如下内容:为助力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农村垃圾治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地点:逻岗镇、柳河镇、孔集乡、赵村乡、石桥镇、阳驿乡、城郊乡、乔楼乡、程楼乡、刘楼乡、张弓镇、黄岗镇、华堡镇等13个乡镇346个行政村。 具体内容: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10-15户安放一个垃圾桶(240升铁桶),依据乡村人口每乡镇配备4-6台压缩式垃圾清运车;乡镇驻地实行1天2次垃圾清收清运,村庄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投资预算:2900万元/年(其中县级70%、乡村两级30%)。
据悉,1月17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十大工程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大行动的通知》,该通知中提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行动等要求,但文件中并没有收费的内容。
本报刊发了这名读者的求助信息后,记者还接到了宁陵县乔楼乡读者董先生的电话,他说该乡也在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垃圾处理费。“给的票据上面只有村委的章,而且周边睢阳区、梁园区的乡村都没有说收取垃圾处理费,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收。”
截至3月24日下午记者发稿前,宁陵县阳驿乡政府办公室张主任也没向记者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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