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代运费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垃圾及居民装修住宅产生的垃圾,但自己无力运除,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运所发生的费用。门前代扫费是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负责门前的清扫保洁责任,在自己无力清扫保洁,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为清扫所发生的费用。2.也就是说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业主可以自己清理的话,是可以不用交这笔钱的。但是这笔收费确实是存在的。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2020年就开始收取了。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从2020年起就开始全面征收。当年,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4.但是各地的收费标准也都不一样。具体要以各地污染局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问题本身描述得不够详细,且解答律师偏少,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装修会有个保证金之类的收费,正常来说是一次性收取的,可以让物业拿出收取依据,无依据可以不用交。
你好,根据当前描述比较难给出具体意见,可以具体说明一下您的问题吗?——我会竭尽所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损害的,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一方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否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严格责任。在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时候,只要基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提出赔偿义务人负有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 、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则应就其已尽到与其所从事社会活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反证和抗辩。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无论在哪种归责原则下,都需要有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构成要件。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无论有无过错”,也要建立在过错概念的基础上。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
对于小区里的私搭乱建行为可以向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他们责令行为人拆除私搭乱建的设施;也可以向物业反映由物业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报请有关行政及执法部门介入处理。如果私搭乱建的行为侵害了其他业主利益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了,其他受损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赔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看具体情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权情况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意外事件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紧急避险造成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拍别人照片一般不算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包含两个要件:一是未经肖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二是使用行为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垃圾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我们也需要对各种垃圾进行处理。但是目前来看大家对于垃圾处理收费的问题没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在上海却已经实施了相关的垃圾收费标准,我们需要进行借鉴参考。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人口数量增加,大量的垃圾也随之产生,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工业垃圾收费处理标准。在此,华律网为大家整理了工业垃圾收费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那么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是什么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华律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的人类一天都会产生很多的垃圾,如果要是不好好分类的话,那么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影响。那么大家知道锦州市燃气垃圾处理费怎么收费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这句话说的十分有道理,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垃圾是会破坏环境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那么垃圾也分为很多类,今天说说工业垃圾处理。接下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公司和业主要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是否包括垃圾费,要看物业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不包括,业主需要另行交纳垃圾处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场的物业费是不包含垃圾处理费的,因为垃圾处理费专指对生活的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理,而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仅涉及雇佣保洁对约定区域进行打扫,并不包含垃圾处理工作。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49365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