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姚皓)日前,《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通过,海南定于2020年10月1日起开启垃圾分类。南海网记者从12月2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农村地区可从宽执行分类标准,可因地制宜处理生活垃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卫处处长许虹介绍,农村地区有其特殊性,不能完全照搬城市做法,需要探索适合其特点的分类处理模式。为此,《条例》在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一是从宽执行分类标准。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无法按照四类标准分类投放的,可以结合垃圾成分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分类投放。
二是推广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做法。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模式。
三是规范农村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方式。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直接堆肥或者生产沼气;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立收集点,专项回收,集中处理。
四是明确特殊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偏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应当因地制宜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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