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遵义市凤冈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聚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降成本的“三减一降”为着力点,推动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城镇垃圾处理费、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三费合一”合并征收的“凤冈模式”,促进税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提高税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精准调度,优化税费营商环境。构建党委班子作调度、“茶乡税务”打先锋、“兄弟”单位同配合、青年税干齐上阵的优化税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凤冈县政府成立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政府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及时解决征缴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精诚共治,部门一体协作联动。按照精诚共治理念,凤冈县税务局携手县发改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成立县政府主导、21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率先在全县印发《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凤冈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凤发改价格〔2021〕8号)文件,明确了征收模式、收费标准及缴费渠道等共治措施,构建起跨部门的优化税费营商环境协作机制,积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格局。
精确预算,提高税费征收效率。凤冈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精确预算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手续费,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将实际征收入库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的标准测算后,按季进行支付,解决征缴工作经费不足、代征单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2022年1-8月,代征单位共征收垃圾处理费31816户、非居民8056户,在用水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征收垃圾处理费183.6万元,同比增长34.36%。
全划转,征收方式高效化。划转前,凤冈县综合执法局上门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46.07万元,人工成本29.89万元,占收入的62.71%。划转后,县税务局全面实施居民和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水费、污水处理费“三费合一”的征收方式。有效解决了高成本、多环节等问题。
全覆盖,征收方式标准化。充分利用水投集团网点多、覆盖广、接触密等优势,委托贵州省水投集团凤冈公司随水费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城区和镇街征收全覆盖。同时,城镇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收,纳入水费代征系统管理,并实行费款清分对账机制,实现收费流程、票款结报的闭环管理,减少了漏缴风险。
全渠道,缴纳方式便捷化。有效利用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缴费群众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多彩宝、黔农云等方式一键缴费,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缴纳税费。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缴费需求,常态化启动延时办理,为进办税服务厅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不打烊”服务,实现了线上线下缴费全覆盖。
共治理,政策宣传统一化。凤冈县税务局、共治部门及受托代征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解读政策文件,向缴费群众宣传“三费合一”新模式、缴费标准、缴费渠道等内容,畅通缴费“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缴费意愿。例如:对欠费户和漏管户,由综合执法局、税务局、水务公司等部门建立台账,上门逐户清理,对账销号。各部门精诚共治下,共同妥善处理了县城多个小区的欠费事宜。
共关切,政府定价标准化。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纳税服务热线以及共治部门对外公开电话,共同收集“三费一会”征缴过程中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适应社会发展,响应群众呼声,按照政府定调价程序实施新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成为划转后全市首家实施新收费标准的县。
共调研,收费价格分类化。税务携手共治部门共同走访调研辖区内污水处理企业、电力公司、垃圾处理公司及各乡镇养殖场,根据缴费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居民、非居民(含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临时收费、自备水源等制定不同收费标准。对非居民用水采取阶梯式收费标准,随着用水量的增加,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降低。对低收入人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兼顾民生要求,设置现行标准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通过缴费分类化,切实提高缴费人的获得感,优化了税费征缴的营商环境。(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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