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小伙伴,快看!最新通知!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要有这些新变化
这都源于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居民水价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处理费要动态调整、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垃圾收费制度等。
除此外,你可知北京现执行的电价、水价、居民用气价以及其缴费方式?小编一一为你讲解。
电价方面,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
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
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北京有多种购电方式,快捷闪付、临时应急、足不出户、实体网点等缴费方式可以任意选择。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
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
缺水地区要从紧制定或修订用水定额,提高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按照与自来水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
污水处理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
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2020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
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在固体垃圾处理方面,意见明确要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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