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楼、围院式管理区域和社区(村)等用户的垃圾处理费计收办法等规定,仍按《关于改革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方式和调整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0〕33 号)和《关于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2010〕57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环卫部门收运商住小区生活垃圾,不得再向商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3.5 元/桶的生活垃圾运输费用。
(四)住宅小区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垃圾分类等的管理和认定,按城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差别收费标准须在相关规定出台后实施。
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优惠政策,五保户、低保对象、本市户籍及驻莞部队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在乡孤老优抚对象,凭所在地民政部门(本市)核发的有效证件,可免交垃圾处理费。
(2)也可以银行转帐或银行代扣(银行代扣现开通了东莞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四间银行代扣业务)
微信缴费现只适用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缴交。(安装水表的人工、材料费暂不适用微信支付。)而且需要发票的市民还是要自行到营业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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