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19
01-19
全文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征求意见稿) NEW
第十七条 【分类收运】禁止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规范要求实施分类收运:
(一)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收运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垃圾分类责任主体确定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和预约的时间提供回收服务,或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废旧织物、玻金塑纸和有害垃圾暂存一定量后,由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通知收运单位或个人上门收运;
(五)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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