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老房子在光华片区,搬家已经三年了,但是目前每个月都被扣39块多垃圾处理费,老房子没有人住也没有用水,为什么还会扣费?
对此,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答复:我公司为垃圾处理费代征单位,直抄到户用户每月垃圾处理费是13.5元,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居民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3.5元;涉农社区居民户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9.5元
我公司工作人员已与蔡女士取得联系并到现场查看水表。经确认,水表抄录正确,39多元(39.32元)实际上是4吨水费,加4吨污水费和27元的垃圾处理费构成
因该户在六楼,现场还发现水表因压力波动有产生自转进码的情况,经用户同意,工作人员立即加装水制,并告知用户为避免室内漏水,如长期无使用水可将水制关闭,待需要用水时再自行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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