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度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2022-2024年度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千灯镇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服务
3.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捌万贰仟元整(17682000.00)
第一标段黄浦江路以东、南浦路以南: 人民币捌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8498000.00)
第二标段黄浦江路以西、南浦路以北: 人民币玖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9184000.00)
注:投标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者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计入其他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否则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开评标顺序为第一、二标段。
4.采购需求:第一标段: 石浦社区、华强社区、马路桥社区、年沙社区、淞南社区及包含的商业街(区)和开放式小区; 第二标段: 炎武社区、秦峰社区、河东街社区、古镇社区及包含的商业街(区)和开放式小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2年08月01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09:30: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1联系电线供应商,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投诉监督电线.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7. 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按标段计费,以标段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账户信息: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07259开户行:建行昆山城中支行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联系人:谢科 联系电线.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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