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漳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7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项,包含了机动车停放等收费项目。
公共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收费如下:
一、旅游景点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类区,汽车6元/辆·次,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3元/辆·次;二类区,汽车4元/辆·次,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1.5元/辆·次。
二、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客车3元/辆·次,中客车4元/辆·次,大客车5元/辆·次,摩托车、助力车1元/辆·次。
三、公立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停放4小时及以内3元/辆·次,停放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辆,24小时及以内最高收费20元/辆。
白天时段:8:00-19:00,15分钟以后2小时(含)以内收5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
夜间时段:19:00-08:00,15分钟以后2小时以内收3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1.00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4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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