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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31

农村垃圾处理费到底是按人收还是按地收

  近日,梁园区的石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梁园区双八镇开始收取垃圾处理费了,收费标准却不一致。有的村按照户籍人口收,有的村按照“分地”人数收。如此收费不一致,让人感觉总有一种是不合理的。

  “今年开始收垃圾处理费,我们中村要求每人每年交20元。”石先生说,他家所在的村,在收取该费用的时候,是按照户籍人口收取的,但同样是双八镇的其他村,有的却是按照“分地”人口收的,“王店村和崔楼村虽然也是每人20元,但不是按照户籍人口收,而是按照‘分地’的人口来收的”。

  石先生称,农村的土地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过了,很多人并没有“分地”,而按照其他村的收费标准,这些人就不需要交费。但是在他所在的双八镇中村,只要是户籍上的人口,不管是否分了地,均需要交20元,“我们村凡是户口在村里的人都要交费,但是邻村只要没分到地的人就不要交。收费标准不一,肯定有一个是不合理的”。

  接到石先生的求助后,记者就此采访了梁园区双八镇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其称,收取村民的垃圾处理费是按照人均20元的标准,不同村在统计交费人口信息的时候,可能存在参考标准不一样的情况,但收费的目的是一样的,“有参考户籍信息的,也有参考社保信息的,目的是要统计出来在村里常住并且产生垃圾的人”。

  该工作人员称,不管是不是户籍在双八镇,是不是分到地,只要本人没在双八镇居住,也不在双八镇产生生活垃圾,那么就可以不交纳垃圾处理费,“比如说户籍在双八,但人已经出嫁到外面的”。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梁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该项工作的任敬彬。他表示,根据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相关规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都是按照人口进行统计。对于双八镇村民石先生反映收费人群不一致的情况,他将就此进行了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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