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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3-27

西安高陵泾河工业园物业向企业代收的“生活垃圾费”非临街企业质疑为何要按厂房面积收取?

  西安高陵泾河工业园物业向企业代收的“生活垃圾费”,非临街企业质疑为何要按厂房面积收取?

  “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刘先生说。

  “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刘先生说。

  2016年,刘先生的企业入驻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2021年初,园区物业部让他补交2020年全年“生活垃圾费”,对此他很费解。“我不是临街企业,每次企业纳税的时候也都会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这部分费用是包含垃圾处理的,为什么还要交费?”

  刘先生说,2021年,他的疑惑迟迟没能得到解释,因此拒交了这笔钱。2022年3月23日,物业部再次联系他,让他交生活垃圾费,“他们说,如果不交钱,就要给工厂断电。”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垃圾费1至5月1620元;6至12月1358元;1至3月582元”。刘先生说,“他们给的是2021年全年垃圾费和2022年1至3月垃圾清理费,合计3560元。”

  刘先生说,他询问物业部收费依据,对方给他出示的《西安泾河工业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高陵县物价局2021年12月20日)显示,收费项目为“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收费主体“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为园区管委会,收费主体可委托有关单位代收”;“垃圾场(厂)收费由垃圾填埋场管理单位向倾倒车辆(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单位缴纳“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门前道路面积按每月进行交纳,标准为0.35元/月平方米。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月交纳,标准为1.00元/人月。”

  3月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刘先生。他说,园区有300余家企业,不少企业都对该项收费有意见,“大家都搞不清楚这笔钱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听说是按经营面积计算。”

  刘先生说,2020年6月前,他的厂房面积为1200平方米,之后厂房更换为718平方米,“2021年,他们让交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文件、收费明细都没有。”

  刘先生说,他的工厂没有临街,门前的面积也没有那么大,工厂也没有那么多工人,但费用却并不少,“收费不符合他们出示的文件,但他们让我按这个标准交钱,还说是园区让他们代收的。”2022年初,他曾联系泾河工业园管委会、高陵区城管局、高陵区城管局园区执法大队等单位,但始终没搞清楚这笔钱为啥要收,“有关部门都说他们没收。”

  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泾河工业园物业部,工作人员说,他们是西安福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园区收取“生活垃圾费”,收取每月0.35元/平方米的生活垃圾费是依据《西安泾河工业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钱肯定交到园区了,具体什么地方我也不清楚,是公司财务交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标准,每平方米应该收0.35元,我们代收则是0.27元我们是以公司名义收钱的,收钱都是有文件的”

  记者发现,按照“0.27元/平方米月”的收费标准及刘先生的厂房面积计算,“生活垃圾费”金额与物业要求交纳的实际金额基本吻合。

  记者联系高陵区泾河工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说,2016年,园区管委会将市容、园林等工作交到了高陵区城管局,“生活垃圾费问题,应该联系城管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园区本身没有执法权,因此不会向企业收任何费用。

  记者联系到高陵区城管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说,2021年底前,他们确实按照相关文件收过生活垃圾费,但从2022年开始,他们不再收生活垃圾费。相关负责人还说,2022年3月9日,高陵区发改委发布《西安市高陵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版),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列入清单,其中规定“园区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等均按在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1元/人月;临街生产经营单位0.35元/㎡月(按门前清扫面积计算)”“物业是经营服务性质,按照该标准收费,则为合理。”

  3月24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泾河工业园物业部王姓负责人称,园区的生活垃圾费一直由他们代高陵区城管局收取。2020年前,因为园区属于在建项目,相关的费用收取此前一直没有明确,为减轻企业负担,“生活垃圾费”由物业代缴。2021年开始,他们要求园区企业交生活垃圾费,“城管局是当年收取往年全年生活垃圾费,因此2021年收取的实际是2020年的生活垃圾费。2022年收取的是2021年全年的费用。”她补充说,“2022年肯定还是按标准收你们可以去城管那里了解一下,我也是刚从那了解回来的。”

  关于“生活垃圾费计算标准未按照文件规定”一事,王姓负责人说,因为园区周围的道路都被算在园区头上,因此他们只能算到入驻企业身上,让企业按照经营面积交生活垃圾费。记者追问“因为市政道路把园区包围,所以只能按经营面积算吗?”对方回复“对,我们没办法,只能这样算。”对方补充道,“我们一直是按照收费,文件没有作废,我们肯定要继续收。”

  对此,刘先生说,“作为企业负责人,合理的收费,再高我也会承担。物业出示的文件是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门前道路面积收生活垃圾费,非临街生产经营单位应按在职工人数收取生活垃圾费,但园区物业部却对所有企业都按照厂房面积收钱。我不知道交这笔钱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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