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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8-20

民意征集丨昆明垃圾强制分类 处理费会上调吗?

  (原标题:本报征集民意 市民、企业关心的问题来了家庭厨余垃圾咋投放 垃圾处理费会上调吗)

  作为我国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昆明要在2020年前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按照要求,今年昆明所有党政机关强制分类,50%学校和医院开展分类试点;主城区60%的街道,其他县(市)区30%的街道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30%的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一时间,垃圾分类线月以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推出“垃圾分类昆明准备好了吗?”系列报道,以市民、企业、政府部门、专家等视角说现状、谈问题、提建议,并同期向社会征集有关垃圾分类的问题。一个多月来的征集活动引起强烈反响。近日,记者将收集的问题逐一梳理,并精选8个代表性问题进行呈现。或许这些问题目前无解,但相信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答案会越来越明晰。

  住宅小区垃圾桶站是家庭垃圾分类、环卫公司收运的中间环节,也是开展垃圾分类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昆明主城区已开展试点户数约15万户,设置垃圾分类定点投放点2万余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5万余只。

  试点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小区内的垃圾桶站必定面临一次变革,过去使用的垃圾桶是否全面取消,由分类垃圾桶取而代之?分类垃圾桶站设置区域是否面临洗牌?这些问题不容忽视。

  采访中,部分居民、物业公司提出,垃圾桶站的更换、设置面临的经费问题该由谁承担,是从物业费中列支,还是政府部门将给予相应补贴,没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又该由谁负责?

  普通塑料袋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昆明是否对市场上流通的塑料袋、垃圾袋进行重新规范?

  菜贩装菜的塑料袋,往往是家庭二次使用的垃圾袋。2009年1月1日起,云南省出台新规,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但实际上“禁塑令”屡禁不止,该“禁令”早已名存实亡,从菜市场内随处可见的塑料袋可见一斑。“禁塑令”似乎成了每隔一段时间媒体拿来“回锅”的话题。

  在此背景下,人们不禁疑惑,垃圾分类中,普通的塑料袋可以拿来当垃圾袋使用吗?还是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垃圾袋?如果不将垃圾袋加以规范,是否会影响中后段的二次分拣,在处置中加大对环境的污染。

  垃圾分类工作一环扣一环,其中家庭分类是首当其冲的一环,只有每家每户将垃圾进行前期分拣,才能实现垃圾减量,顺利完成接下来的收运、处置工作。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投放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这也就意味着,家庭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分类垃圾,将面临最高200元罚款。

  处罚措施及金额已经明确,但如何将规定落实是个难点。市民如果未按要求分类垃圾并丢弃,如何在第一时间发现,如何追溯到具体家庭,又如何开出这张罚单?如何确保有效执行等方面问题均值得思考。

  根据昆明现行的垃圾分类政策,处罚措施相对比较明确,但奖励办法显得模糊了许多。

  翻看《管理办法》针对促进措施的描述你就会发现,昆明市明确,要各县市区制定相应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对果皮菜叶进行资源化处理……这些所谓的促进措施多以“鼓励”二字含糊处理。到底如何鼓励并未给出明确界定。

  从上海来看,垃圾分类工作已经进入“强制时代”。当然,对不分类就投放垃圾进行处罚是必要的,但同样的奖励措施也十分必要。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也期待主管部门能出台相应奖励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迭代,老旧小区似乎成了城市管理的“盲区”,无业委会、无物管公司,长期以来无人问津,大事小事往往只能靠社区居委会“代管”。

  垃圾分类工作一经推开,面临诸多原生问题的老旧小区必然成为工作推进的难点。谁来向老旧小区居民开展分级分类宣传工作,谁来引导居民尤其是年长者学习分类知识……这些问题不得不提前谋划、全盘考虑。

  昆明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包含在易腐垃圾中。这也是不少家庭最为犯难的。

  按照规定,易腐垃圾要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并在分类投放后及时收集转运,做到日产日清。以市民视角来看,厨余垃圾产生在一日三餐后,这些垃圾目前随着其他垃圾一并混装倒掉,实施分类后厨余垃圾如何储存,何时投递都是个问题。以环卫企业来看,只要投入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专门运输车辆等配套设备即可,但后端处理系统跟不上的话,厨余垃圾运送到哪里去?

  目前,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如何?何时能全面启用满足昆明市餐厨、厨余垃圾的处置?

  针对昆明垃圾分类工作,你还有哪些问题或者建议,可以上开屏新闻留言告诉我们。

  今年6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以“收费”促“分类”的说法甚嚣尘上。记者注意到,2012年起,昆明市垃圾处理费并入自来水费收取,每户每月10元。随着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进,前、中、后端均面临大量资金支持,这笔费用是否面临上涨?垃圾处理费的收费结构是否将面临一次新的变革。

  试点中,垃圾分类的前期多以积分兑换奖品来鼓励,靠“小恩小惠”能取得实际效果吗?

  除了鼓励个人、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办法》还提出昆明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兑换积分奖励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另行制定。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积分兑换是现在“主流”的引导模式,也是较早一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最为常见的。参与垃圾分类,可以赢得积分奖励,积少成多可以兑换肥皂、食用油、大米、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不可否认,积分兑换在培养市民参与垃圾分类过程中的确起到一定效果,但过程十分缓慢。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昆明作为46个重点城市之一,如何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只靠积分兑换似乎力有不逮。昆明要按时完成目标任务,需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宋金艳邢梦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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