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保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2.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2015〕119号);3.《黑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1.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申请表;2.营业执照;3.相关资质证明;4.成本构成明细表及相关成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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