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三春、通讯员陈劲松)新修订的《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印发。新版办法全文共19条,对我省各地制定具体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目的、依据、定价原则、方式及违规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新办法明确,积极推进我省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改革,鼓励将非居民类垃圾处理费按职工人数、经营或者办公场所面积定额收费逐步调整为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推动垃圾分类,要求混合垃圾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分类垃圾收费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超量加价收费机制,对超过核定基准量的垃圾提高收费费率,促进垃圾减量化。
管理办法还增加“竞争价格”内容,明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鼓励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29715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