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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07

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_行政公文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关于调整 xxxx 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xxxx 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创建“国家园林 xx”、“国家卫生 xx”、“国家环保模范 xx”和“全国文明 xx”。按照市委、市政府的

  关于调整 xxxx 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xxxx 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创建“国家园林 xx”、“国家卫生 xx”、“国家环保模范 xx”和“全国文明 xx”。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xxxx 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xx 政发 〔2007〕9 号)和《xxxx 垃圾管理办法》(____年 xx 人民政府令第 58 号),依 照定价程序我委对 xxxx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的调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 市委常委会同意,现将 xxxx 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附表) (一)城(镇)居民 10 元/户.月;流动人口 2.5 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1.5 元/人.月或 180 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 1 吨(含 1 吨)以上的,按垃圾量 180 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 1 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 0.005 吨(含 0.005 吨)以下,每月 30 元; (2)日产垃圾量 0.005-0.01 吨(含 0.01 吨),每月 60 元; (3)日产垃圾量 0.01-0.05 吨(含 0.05 吨),每月 120 元; (4)日产垃圾量 0.05-0.99 吨(含 0.99 吨),每月 180 元。 3.商铺 0.75 元/月.平方米;餐饮业 1.5 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 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 120 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 置 xx90 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xxxx 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3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 60 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 收费标准 90 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 xx180 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150 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 二、收费范围和收费方式 (一)收费范围 xxxx 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范围为:xx、xx、xx、官渡区、呈贡 xx(含三个国 家级开发、度假区)主城规划区范围内产生 xx 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xx(镇)居民(含流动人口)。 (二)收费方式 1.垃圾处理费由市城管部门受权环卫企业按标准对垃圾产生者征收。其 中: (1)居民(含流动人口)按户或人征收; (2)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按人或垃圾产生量征收; (3)商铺、餐饮按面积征收,也可按垃圾产生的重量征收; (4)单位、城(镇)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建筑垃圾 按重量征收(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2.垃圾处置 xx 垃圾处置场(厂)向垃圾收集企业或垃圾产生者按标准征 收。 3.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和住宅小区,xx 垃圾处理费可以由环卫企业直接收 取,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收取;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单位、住宅小区和居民 户的垃圾处理费,由实施服务的环卫企业直接收取,也可以由环卫企业委托的 单位收取。被委托的单位可以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 3%的手续 费。 2/3 三、对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 对享受 xx 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 取证,执行现行标准即按 5 元/户.月交纳。 四、本收费标准自____年 6 月 1 日起执行。昆发改价格〔2007〕232 号文 件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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