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城管委印发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在南阳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试点范围内,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可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试点范围内(30000户居民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成立南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比照建立相应组织机构。
在中心城区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累计选取30000户居民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卧龙区10000户,宛城区10000户,官庄工区5000户,高新区3000户,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00户。
南阳市其他县(市)分别按照不少于1000户,鸭河工区不少于300户的数量,比照中心城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一)政府推动。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循序渐进。选择本地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鼓励为主,强制为辅”为基本原则。对城区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在各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和驻宛学校、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中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按照“试点行先、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三)倡导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厨房产生的垃圾。
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设施配置原则上以300户为一单元,不足300户按300户计配置标准:智能可回收箱一组(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4个箱体);有毒有害不锈钢质材垃圾箱一个;厨余垃圾桶(240L)16个、其它垃圾桶(240L)16个(分别置于每单元楼梯口处,原则上按每20户设置1个厨余垃圾桶和1个其它垃圾桶,住户较多的单元依次递增);积分兑换机1套;手持终端机1套,3吨以下封闭式垃圾运输车(电动)1辆;每300户配置分类指导人员1人,分类巡查人员1人,分类设备值守维护人员1人,居民积分兑换问题反馈人员1人,可回收垃圾预约上门服务1人,司机1人。
生活垃圾分类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考虑当前实际,试点期间生活垃圾分类主要作业流程如下:
(1)投放。试点小区居民使用可降解分类袋,分类打包后,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可降解分类袋由政府或服务企业提供。
(2)收集。考虑到试点期间市属厨余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投用,收集到的厨余垃圾数量较少,且厨余垃圾对运输车辆要求高,在餐厨垃圾处理厂未建成前,运送至具有处理条件的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合法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1)收集。居民按照要求将分类后的有害垃圾投放指定分类垃圾桶内,垃圾桶应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
(2)暂存。将收集后的有害垃圾统一集中暂存,暂存设施由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监督指导收集暂存单位安全设置。
(3)运输。有害垃圾运输由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生态环境部门配合,交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有害垃圾因其数量少,实行分类暂存,15天至30天运输一次。
(4)处置。有害垃圾处置应在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下,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2)收集。试点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将公共区域内的其它垃圾集中至分类垃圾桶内,并进行二次分拣。
(1)投放。市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至智能垃圾回收集中,投放后实现实时称重积分。
(2)收集。一是预约回收。利用智能回收垃圾箱管理平台,市民可通过手机、电脑网上预约或短信电话预约上门回收,实现积分兑换。二是活动现场回收,试点单位每周六举办一次卖场回收活动。卖场回收活动参照市场价现场给予补偿。
(3)运输处置。可回收垃圾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资源化利用并负责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
方案印发后,通过宣传培训、启动实施、验收检查几个阶段后,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为我市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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