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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11

惠州市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3月27日,《惠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经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惠州城市垃圾分类目标。

  2020年底,全市城市区域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惠城区桥东等8个街道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区)各 1 个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1年—2022年期间在惠城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惠阳、大亚湾、仲恺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惠东、博罗、龙门县各有2个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3年—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适应于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的分类处理系统。

  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地,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细化了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方案》立足于当前我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短板环节,以问题为导向,着重从机制体制、配套设施、分类体系、宣传发动等方面大力推动全市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在组织保障、财政保障、和监督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3月23日,随着分类垃圾桶在试点场所布置安放,我市惠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时间计划为两个月。

  试点场所包括公共机构、住宅小区(新小区和老旧小区)、学校、大型商场、公共场所等5类不同场景,探索不同场景下的垃圾分类模式,努力建立从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受疫情影响,首批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是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其中公共机构主要是市、区两级政府大院,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和环卫事务中心所在办公楼;惠城区政府大院还包括区档案馆。公共场所主要是惠州火车站。

  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市成立了市、区两级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推进督办;并采用第三方公司承接的方式,每天组织志愿者督导员60人进驻试点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至今已累计投放分类垃圾桶1493个,后续4101个垃圾桶也在分配当中;分类垃圾运输车辆已经完成喷涂设计,计划在清明节后上路运营。

  3月27日,我市邀请省环保院专家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市垃圾分类专班、惠城区垃圾分类专班和北京首创集团公司等单位共35人参加,围绕“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要做什么”、“垃圾分类存在那些问题”、“垃圾分类要怎么做”、“实操及重点场所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

  期间,各参训人员还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专家进行现场探讨和交流,有效加深了学员对分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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