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现状:作为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宁波自2013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目前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市民知晓率从35.7%提高至93.7%。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中名列前三,在2018年度浙江省考核中排名第一。
1.加强分类顶层设计。开展生活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完善分类标准政策,推进分类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打造分类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形成产业链闭环。
2.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强化宣传培训、设施设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四项措施,采取“双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强制分类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曝光。
3.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发动、设施配置、收运作业、指导监督四项措施同步到位,深入推进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入户指导、桶边督导、激励引导,促进居民生活垃圾源头精准分类。
4.规范源头分类投放。合理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公开投放点位、收集频次与时间等信息,引导和监督手段相结合,逐步做好精准投放。。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鼓励将可回收物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城区每1000户居民、乡镇农村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网点。按照安全便利原则,设置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鼓励撤桶并点,逐步取消楼层投放点、减少楼道(口)投放点。
5.完善分类收运体系。推行定时定点与预约相结合的收集模式,提高线路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制定分类收运路线.
宁波垃圾分类挂“四色榜单”。“四色榜单”是对镇乡(街道)的考核,依据各自辖区内居住小区的平均得分,用“绿、蓝、黄、红”4种颜色进行标示排名。考核指标包括3个方面:厨余垃圾分类质量、“12345”工作机制(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以及满意度调查等。其中,“绿榜”得分为80分以上,“蓝榜”等分巍峨60-80分之间,“黄榜”得分为30-60分,“红榜”为30分以下。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若干规定》是完善方案中分别对个人和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收集运输、处置涉及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其中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都铺设了“搭把手”智能回收站。这个项目从2018年启动,目前,已铺设了超2000多个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站,平台居民注册人数超36万,用户投放近300万人次。以前“扔都没地方扔”的废玻璃、纸张、塑料、旧衣物,现在通过扫码、投放就能兑换成现金。这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新时尚”,已成了很多宁波市民的习惯。通过“智能+人工+流动”全模式的运行,项目对玻璃、泡沫、废旧衣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现了回收。
宁波供销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陶朗集团签署了一项合作项目,双方将共同建立可回收垃圾智能化分拣中心,以提升宁波市的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宁波智慧城市的理念。在后端建立匹配的自动化垃圾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可以让宁波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再向前迈进一步,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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