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石家庄市两会上,武晓峰代表提出了“关于修订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建议”。近日,石家庄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53号建议的答复》,对此进行了回复。
石家庄市发改委在答复中表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该收费应缴入地方国库。2017年制定的《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有效期,该征收管理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问题,如细则不全、收费标准不统一等。
石家庄市发改委制定《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时由城管局拿出初步意见,通过进行成本监审、论证评估、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后报市政府研究审批。
关于石家庄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比周边城市低的问题,市发改委2020年6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对垃圾处理费进行评估、调研等工作,通过评估、调研、测算,结果是收缴率偏低。
现行的《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年底到期,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税务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配合开展文件修订工作。市环卫事务中心组织八区一县生活垃圾收费部门召开了两次修订工作征求意见会。结合各区县提出的建议,对《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提出了初步修改建议,5月26日已经上报到市发改委收费科。
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工作,由市发改委价格部门负责。据了解,2020年市发改委收费科对石家庄市城镇垃圾收费调价工作聘请专家进行了调研,待下一步价格成本调查完成后,出台新的政策时将充分考虑代表所提的建议,以完善新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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