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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1-22

《贵港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研究制定了《贵港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至2021年底,港北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港南区、覃塘区城区至少各有1个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桂平市城区至少有1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从2021年起,平南县作为试点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至2022年,港北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港南区、覃塘区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平南县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桂平市城区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示范点。

  至2025年底,全市建成区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75%左右。

  1.规范统一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

  2.推动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倡导“光盘行动”,推动无纸化办公等。

  3.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投放装置,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更新改造,满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需求。

  4.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

  5.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求。

  6.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上门回收服务模式。

  7.加快推动示范建设。示范片区、示范点范围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8.努力推动全民参与。以青少年为重点,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党员干部率先参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加快推进分类设施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建设大件垃圾处置中心。

  二是强化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率和知晓率。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参与,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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