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是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引擎。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作为关键战略资源的潜力,建设泛在先进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发展数字经济,统筹推进“云上青海”,着力解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信息产业层次整体偏低、数字化服务潜能尚未充分释放等问题,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完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争取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持续提升网络带宽和质量。推进光缆路由优化改造,打造千兆光网城市,继续实施通信网络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工程,完善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传输网络。持续优化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网络质量,实现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互联互通,深度推进“三网融合”发展。构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推广卫星互联网应用示范。持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
加快交通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提升综合交通信息枢纽功能,建设和应用覆盖全域的“数字地图”。开展车联网示范,建设遥感数据平台、位置信息服务平台、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等卫星应用基础设施。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促进电力、天然气、热力管网等能源网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广“多表合一”。建设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水利设施建设,实现对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等动态监测,构建水利感知网。
建设“城市大脑”,实施数字城市推进工程,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建设省级“智慧城市”物联网系统,建立基于全面感知的研判决策治理一体化城市管理模式,打通社区末端,探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智能高效运行能力。全面推进数字政务,搭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数字警务建设,提升青海公安大数据警务云平台功能,完善城市交通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各市州县一体化的现代监督指挥体系。推动西宁、海东、格尔木、共和、贵德等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村4G网络普及,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掌上农牧服务。发展智慧农牧业,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和农产品集配中心,打造一批有特色、高品质的现代农园牧场。开展数字农牧业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农牧业投入品和农畜产品品质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
围绕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业应用场景,加强城市群、城镇区、产业功能区等区域5G网络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部署市州城区、景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医院、校园等场景5G网络。推动“5G+”工业制造、生态治理、民生服务、城市治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深度应用,联合建设5G创新应用实验室。推动智慧建筑、工业物联、交通物流等应用场景泛在感知设施部署。到2025年,5G用户占比达到65%,基本实现城市、县城、重点乡镇和重点景区5G全覆盖。
利用冷凉气候条件和丰富清洁能源优势,申请建设北斗导航国家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大数据云计算和容灾备份基地,争取建设国家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和战略性数据资源备份中心,创建青藏高原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新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地理空间大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吸引一批国内外大数据云计算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落户。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和推广应用,启动建设大数据产业园、软件园,带动大数据分析处理、大数据交易等业态发展。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开展“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积极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互联网+小微企业”共享生态链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与各产业领域深度融合,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推进“感知青海”建设,促进物联网在仓储物流、生态环保、应急救灾等领域应用,推动“万物互联”。
支持重点行业大型企业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传统工业实现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培育人、机、物全面互联的新兴业态。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智能工厂,实现全过程的数字化管控。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农牧业生产、加工环节数字化改造,建设农业遥感中心。提高农牧业经营数字化水平,发展农场直供、消费者定制、订单农业。
增强互联网平台对创新生产力组织方式、促进跨界融通发展的支撑作用,高水平运行国家粮食青海青稞和牛羊肉交易中心,搭建“青海拉面”大数据平台和电商平台,实现地方优质好货高标准上行。推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由分散化交易向平台化运作转变。推动区块链在商贸金融、民生服务、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引进一批区块链应用企业,鼓励企业开发制造业、能源调度、金融等领域的区块链应用,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做优特色电子信息制造业,培育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终端等智能硬件产业。
推动数字经济与政府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化现代服务业,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求。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行动,建设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条件下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完善远程诊疗体系,开展智慧医院试点。创新“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打造一批智慧微型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加快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提升“大美青海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施数字化景区行动,打造数字文旅产业园,提升旅游数字化营销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直播电商在商贸领域深化应用,申建数字商务产业园。
新一代信息网络架构工程:完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积极争取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实施5G网络建设工程。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项目。实施“感知青海”工程,建立城市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物联网在仓储物流、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生态环保等领域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化景区。
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工程,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智能工厂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实施区块链与实体经济融合项目、数字农牧业示范项目、教育机器人及城市光艺术作品研发生产项目、无人机智能制造项目。
数字化新业态培育工程:实施产业数字化项目,支持分享经济、新个体经济、智能零售等领域项目建设,推进产业云建设,打造数字经济及产业发展集聚区。青藏高原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布局建设超算中心、大数据中心,争取建设国家级融合创新应用数据中心(区域性容灾备份中心)、国家气象大数据青海分中心、能源大数据云计算中心、青藏高原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全国涉藏州县信息化业务承接中心。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壮大项目。完善青海智慧农牧业大数据平台。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综合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数字交通、数字电网、数字环保等项目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动公共领域智慧化应用。
数字政府建设工程:完善“一网一云一平台”政府信息系统框架,建强省级政务云,推进各部门应用系统云上部署、依云而建,加强省、市(州)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推进资源运营整合,构建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妇女儿童数字化平台建设工程,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项目、“互联网+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省级群团信息化项目。
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按照“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和“一群两区多点”城镇化空间体系,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培育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构建城市群为主体的空间动力系统,牵引东中西协同共进,着力破解区域间发展关联度低、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带动功能不强、区域发展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有效促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建立区域中心城市引领发展机制,支持西宁扩容提质,优化周边地区行政区划功能,推动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捷的城市新组团,形成城市发展战略性空间新格局。以生态廊道串联城市空间,开展西宁国家环城森林公园试点,构建“大西宁”水网体系,建设公园城市。依托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高地,打造最适宜新经济发育成长的城市。创建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打造国家重要的锂电、光伏、生物医药、新材料、特色化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具有国际范的消费型城市。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强化县域经济新支撑,建设特色高效优质“粮仓”和干旱山区生态“林海”,充分发挥小城市和重点镇的节点支撑作用,努力走小城市和城镇协同、城镇和乡村统筹的城镇化道路。建设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推进河湟文化旅游带建设,打造全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带。建设现代化河湟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带动区域转型发展。推进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市场同城化水平,打造兰西城市群合作共建样板。
优化都市圈生产力布局和城镇空间布局,率先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加快促进产业错位协同发展,建设现代化西宁海东都市圈。持续打造经济生态文脉共同体,建立一体化协调推进机制,联合打造以创新创业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以生态都市型农业为基础的现代都市圈产业体系。推动轨道上的都市圈建设。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增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建设便利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服务涉藏州县民生承接工程,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交通先行、市场引领、文旅融合、人文交融的合作思路,落实城市群“1+3+10”省际合作机制,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重大任务实施。发挥好中心城市在城市群合作共建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进交界河段环境整治,联合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执法,建立环境预警协调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进综合交通互联互通,谋划建设城际铁路、轨道交通等重大连接线项目,推动两省支线通用机场互飞串飞,联合开拓国际航线。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探索开展资源性产品使用权跨省交易,推动市场监管、税务、就业等部门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品牌互认、执法互助。联合开发“一程多站”甘青跨区域旅游产品,共同开展旅游品牌宣传推介,鼓励大型旅游企业跨省经营,提升区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整体效益。共同争取国家在城市群布局若干重大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开放发展平台,有效支撑兰西城市群开放创新发展。
城市群生态安全构筑工程:共同推进东部干旱山区、祁连山地区、拉脊山、西宁海东南北山等重点生态板块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修复,联合申请国家设立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保护区。实施城市群内黄河、湟水河、大通河、洮河等河流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项目,推进兰西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跨区域合作共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城市群综合交通互联互通工程:积极推进兰新客专兰州至西宁段提质工程项目,谋划兰州至西宁城际轨道交通,推动肃南至祁连至大通河省际干线公路、永靖至民和高速通道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城市群客票一体联程和城市间“一卡通”。城市群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建设工程:推动新材料、生物医药强链补链延链,打造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集群。共同打造甘青黄河风情线等精品旅游线路,共建互认互用的全国最大的西部自驾游基地,筹办城市群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论坛,构建城市群文化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圈。
城市群对外开放合作工程: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型展会,联合拓展国际友好城市,推动两省中欧班列联合编组。共同建设国家西北物流基地,联合打造面向中亚西亚的出口加工和贸易基地。
城市群能源资源合作工程:建设西宁兰州成品油管道,支持两省大型能源装备骨干企业参与新能源装备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
城市群公共服务协同共享工程:推动两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名校跨区域设立教学机构和联合办学。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探索建设跨省域医联体。推动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城市群美丽城乡合作共建工程:联合推动交界地区美丽城镇建设。共建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业和民族食品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农牧业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打造黄河流域冷水鱼产业带。
城市群市场一体化建设工程:建成甘青两省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开展跨区域打假维权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区域品牌评价互认机制,联合组织人才招聘活动,统一制定区域内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工程:建设都市圈备用水源地,加强湟中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多巴新城、河湟新区开发建设,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都市圈路网畅通工程,推进西宁、海东城市主干路快速化改造,实施小峡口空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半小时快速路网。研究谋划西宁大环线铁路。
依托柴达木盆地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城镇发展基础,构建以格尔木为区域中心、德令哈为区域副中心,以茫崖、都兰、乌兰等为组成部分的“两心三带多节点”城镇区空间发展格局。强化格尔木柴达木盆地中心城市作用,提升德令哈区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建设高原绿洲城市,提升重要节点城镇功能和集聚能力。巩固提升全国钾肥生产基地地位,统筹推进盐湖、油气、有色金属、可再生能源、生物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全力打造柴达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改造提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下游精深加工及高附加值产品。推进乌图美仁、冷湖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壮大德令哈、格尔木、乌兰、大柴旦、冷湖等工业园区实力,加快藏青工业园建设,培育产业集群。深入研究柴达木盆地后备耕地资源开发。
优化盆地生态、城镇、产业布局,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创建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围绕特色“环湖圈”建设,打造共和区域中心城市和同仁、海晏、贵德等新兴城市,规划环湖特色旅游景区和旅游环线,培育一批文化旅游型精品城镇。加快共和光电和风电园区建设,配套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主力基地。建设干热岩开发利用实验示范基地,打造“中国热盆世界热极”。加快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扶持云藏信息平台建设。建设生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打造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给地,增强服务兰西城市群和青南地区的供给保障能力。
发挥格尔木巩固国家国防安全、维护边疆繁荣稳定、推动我国向西向南开放的战略支撑功能,推进陆港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建设全省副中心城市,打造进疆入藏战略性交通门户和面向“一带一路”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建立格尔木综合保税区、区域性航空枢纽和现代物流中心。提高干线铁路运力,完善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专用线配套,布局完善货运节点网络,开辟西宁格尔木加德满都公铁联运班列,打造青藏国际陆港。发展航空、铁路、公路多式联运物流,建设口岸产业配套区、铁路口岸物流储备区、多式联运区等功能区,建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物流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叠加商贸结算功能,建设我国西部重要的物流集散地。
以黄河、湟水河流域为重点,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打造黄河上游千里保护带。推动湟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源头区集中连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建设流域沿岸湿地公园,强化河道统一管理和防洪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打造流域生态交通运输走廊,推进沿黄河高等级公路建设,构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组成的复合型综合交通网络,畅通黄河“一字型”东西向大通道。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镇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发展高原特色农牧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服务经济等产业,建设河湟谷地百里长廊经济林带,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统筹流域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提高流域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水平。
完善水资源水生态长效补偿机制,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经济补偿,开展江河源头区、汇水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保护补偿。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赔付”的原则,以水量、水质为补偿依据,搭建流域合作共治平台,推动完善黄河、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开展湟水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推动生态保护地区和生态受益地区互利共赢,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旅游合作等方式,实现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积极争取增加我省黄河用水指标。联合流域省份申请国家设立长江、黄河生态保护基金。
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强化生态空间共保共治,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价值,建设国家重要生态产品供给地。统筹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主要河流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稳步提升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大沙漠化防治力度,构建青海湖草地湿地生态带,阻止西部荒漠化地区向东蔓延。完整保护高寒典型山地生态系统,持续开展可可西里世界遗产地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洁净三江源行动,使三江源成为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示范区。
发挥区域生态资源、人文独特性和大尺度景观价值,推动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适度发展生态农牧、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等生态型产业,促进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实现自然资本增值。发展以合作社为载体的生态畜牧业及特色种养业,建设一批规模化种养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打响绿色、生态、有机区域品牌。打造江河源头生态观光、高原科考探险等高端特色旅游品牌,培育世界级生态体验旅游目的地。整合唐蕃古道沿线生态旅游资源,融合红色文化、热贡文化、安多藏文化、格萨尔文化等文脉价值,锻造多元文化特色品牌,打造文商旅城融合发展典范。传承和开发区域生态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推动从生态补偿对象向生态产品卖方市场转变。
发挥好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赋予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的区域绿色品牌价值,建设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共同传承区域历史文脉、共同打造区域旅游典范的城镇发展共同体,促进城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建设点状分布、规模适度、功能配套的生态人文旅游城镇,打造玉树高原生态型商贸文化旅游城市和三江源地区中心城市,建设玛沁高原雪域新城,增强城镇对生态保护的基础支撑作用。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民族宗教、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谐共促,筑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根基。
统筹区域生产力和重大产业布局,支持河湟谷地、泛共和盆地、柴达木盆地在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共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谷地盆地优势互补、错位协同发展新局面。河湟谷地以新材料、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工业设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为重点,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柴达木盆地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促进存量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增量新兴产业。泛共和盆地推动水、光、风、热能综合开发,发展特色农畜产品深度加工,打造国家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全省重要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健全谷盆地合作发展机制,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共建共享,鼓励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的产业合作发展机制。
推动民族地区聚力向心发展,实现民族地区“两后生”职业培训全覆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民族手工业提质增效,增强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加强青藏高原草原草甸退化区生态综合治理,发展绿色种植、生态林业、草地生态畜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争取国家生态宜居搬迁工程试点,推动人口布局优化和就业转移,有效缓解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压力。有序推进东部干旱山区人口易地搬迁。加快推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统筹城矿协同发展。推动西宁市城中区、大通县老工业地区更新改造,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推动“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转变。
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平台作用,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持续激发六州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对口协作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帮扶合作,持续强化支援方名校名师、名院名医等对口帮扶力度,完善教育、医疗人才等“组团式”支援机制。扩大异地高中班、中职班办学规模,开展高水平大学对口援青。推动支援省市与省级医院、州中藏医院建立医共体、医联体,推进省内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全覆盖。推动设立支持受援地企业发展帮扶基金,加强援受双方优势产业链互利合作,积极推动与对口支援省市、国内发达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搭建文旅产业合作平台,建设一批旅游帮扶示范项目。引进支援方“候鸟式”人才、银发专家等各类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
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促进兰西城市群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在铁路、公路、航空等互联互通,合作推进成都西宁西亚东欧的对外开放通道建设,构建联通西南西北、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网,加强在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对接合作,做好长江流域青海段禁捕工作,联合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工程建设。深化与新疆、西藏等周边省区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能源资源跨区域开发转化,协同推进面向中亚西亚的交通要道建设,联合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旅游片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源通道、文化旅游等合作,共建流域高落差梯次性城市通道,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作典范。
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围绕让城镇生活更美好、乡村生活更富足发展目标,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三定四融”发展要求,着力破解城镇集约化程度低、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异较大等问题,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力度,畅通进城落户“最后一公里”。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实现身份证承载居住证功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优先保障举家迁徙农牧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需求,推动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牧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增加对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建设用地供给总量。
持续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开展西宁、格尔木、玉树、同仁、祁连及环湖地区城镇带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试点。打造城镇生态空间网络,开展城镇蓝绿空间提升行动,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镇),全面建设“青山靓、绿水活”的山水城镇。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实施城市“微改造”,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注重城市设计管理,塑造城镇多元特色风貌。实施城市好品牌培育工程,加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利用,打造和复兴壮大一批“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赛事展会等地域特色品牌。建设“海绵城市”,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建设慢行城市和公交城市升级版,发展智能交通,实现省会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全覆盖。到2025年,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累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3万套。
坚持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全天候、系统性、快速处置的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网,建设韧性城市。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应急储备设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生活物资生产流通体系,提升城市抗震、防洪、防火、防灾、防疫和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办公、商业等建筑和居民小区的健康安全标准,优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街道社区等公共空间功能和管理。推进城市“15分钟生活圈”、村镇“30分钟生活圈”建设,加强农贸市场、早市夜市、跳蚤市场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安全健康的居民生活空间。开展一批健康城市试点,探索健康社区建设。
加快共和、玛沁、海晏、贵德、囊谦等撤县设市进程,稳妥推进门源、民和、互助民族自治县规划建设管理向城市体制转变,适时撤县设市。强化省际重要节点城镇建设,打造一批与周边省区区域合作的“新门户”。建立全省设镇设街道标准,推进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乡改镇”“乡(镇)改街道”“村改居”进程。稳步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农字号、文字号、旅字号、体字号等特色小镇,重点支持河湟地区培育若干特色小镇群落。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和运营特色小镇,加大奖补支持,完善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推动小镇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市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防控机制,实施城镇建设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和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城市执法机构,健全城市综合执法标准体系和违法建设治理机制,有效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构建简约高效街道管理体制,推行“街巷长”制,健全街道职责清单和赋权清单,综合设置街道党政综合、基层党建、公共管理服务、综合执法等综合性职能机构,强化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加快补齐县城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短板弱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不断增强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城环卫设施提级扩能,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投入。加快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优化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加快公路客运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到2025年,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64%。着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县城产业园区等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建设区域农产品集散交易市场,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品区域品牌,完善财政产业专项投入与税收贡献、带动发展和创业就业等挂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增强农牧区综合配套改革集成效应,打造一批工业经济强县、高原特色农牧业大县和旅游名县。
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工程:推进高原美丽城镇试点建设,实施城中村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公厕等项目建设,建成一批高原美丽城镇。
“畅通城市”工程:实施城市畅通、公交城市项目,推进城市公交站、换乘枢纽、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城镇慢行系统、绿道系统、路网拓展等项目。城市“微改造”工程:推进城市老旧供水及燃气管网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项目。
城市特色风貌打造工程:实施城镇景观美化项目,改造升级城镇公园,建设城镇节点绿化提升、城镇特色风貌塑造等项目。开展城市记忆修复行动,推进历史名城名镇和历史街区整体环境提升、文化品牌打造、风貌保护修复等项目建设。
城市“夜间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推进夜间街区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
人文城镇建设工程: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提质达标建设行动,建设百姓大舞台、乡镇文化礼堂试点等项目,推进省、市州、县区级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
新兴城市(镇)培育工程:加快推进共和、玛沁、海晏、贵德、囊谦等撤县设市,提升新设市及州府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补齐门户城市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实施特色小镇创建工程。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程: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推进县城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防涝管网、配送投递等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做好5年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考核机制等的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在搬迁地发展产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底线,实行农村低保渐退机制。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积极争取设立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推广“合作社+企业+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继续实施消费帮扶。持续改善脱贫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因人因需精准提供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弱劳力、半劳力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加强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农牧区低收入群体依靠劳动就地增收。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分类救助制度,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新增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支持,完善生产奖补和就业补助机制,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农业信贷融资模式,落实农户小额信贷及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扶志扶智,建立福利依赖制约机制,增强信用监管体系约束能力。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兴百村”行动。
深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积极培育产业融合示范县、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打造“一村一品”示范乡村。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种养、手工艺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促进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持续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壮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全面推进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优乡村旅游业,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联盟,培育花海旅游、蔬果采摘、草原观光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特色旅游线路,推进农家乐“三改一整”工程,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游牧行、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
开展高素质农牧民培育整县示范工程,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牧民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建立省、市(州)、县三级农牧民培育信息化平台,累计培育高素质农牧民5万人。加强涉农院校和学科建设,培养农村专业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广泛开展科技进乡村行动,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鼓励“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乡村振兴人才”等人才项目向农牧区倾斜,建立农牧业科技人才智力资源库。建设农牧区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村青年等参与农村科技创新。
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持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移风易俗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文明村镇,健全行政村“一约四会”制度,构建新时代社会公序良俗。实施乡村文脉保护传承行动,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历史风貌,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统工艺振兴,唤醒乡村文化记忆。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特色群众性文化活动、节日民俗活动和传统民间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农牧民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牧区自办文化。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向农牧区基层倾斜,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到60%、文明乡镇占比达到75%。
持续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村庄整体建设品质,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升级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乡村延伸,把乡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县城排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推动农牧民集聚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向农牧区延伸,建设农牧区中小型规模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和收集站。启动“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推进农村“四边”绿化,打造“河湟民宿”“绿洲庄园”“环湖牧居”“多彩藏居”等特色民居和乡村建筑,健全农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培育农村“绿色细胞”,开展“绿色家庭”示范户评比。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改善农牧民住房21万户。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监管等制度。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的合作共赢模式,依法合规开展农村各类资产抵押融资。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健全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农牧区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完成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支持农牧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完善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率先在城市群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新时代高品质农牧民生活服务圈。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程:持续实施已脱贫地区光伏项目,支持牦牛、青稞、藏羊、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实施已脱贫地区村级小型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实施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农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实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示范园建设,建设20个农业产业强镇,新认定若干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实施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培育一批示范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乡村旅游提质扩容工程:实施“三五二”乡村旅游示范引领项目,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扶持一批星级乡村文化旅游接待点、重点村和示范景区,发展乡村民宿。创建一批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旅游商品创业园区。
田园综合体建设示范工程:培育发展一批休闲观光园和家庭休闲农场,打造突出体验乡村农事和田园生活功能的田园综合体。
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居住条件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完成15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开展新一轮农牧业科研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实施新型高素质农牧民、乡土人才培育项目,加大对集体经济及合作组织带头人、农牧业企业管理者、青年农场主、返乡人员等培训力度。乡风文明培育传承工程:实施公民道德建设项目,持续推进文化惠民项目,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项目,推进春雨行动、阳光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书香青海书屋照亮乡村”主题实践活动。返乡创业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10个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园区。推进消费扶贫青海众创基地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是现代化建设的最强动力。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优化经济治理方式,着力破解市场体系还不健全、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等问题,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扎实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特色优势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流通业、科技创新等领域集中,增强服务全省发展的能力。完善省属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机制,集中资源做强做精主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规范化市场化运行。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考核评价体系,构建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体系,健全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和债务风险管控。深化国有企业专项改革试点。
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骨干员工持股、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稳步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全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省属企业与央企和民营企业的对接合作,积极推进各类资本相互交叉持股、双向投资。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促大企业竞争力跃升、中小微企业茁壮成长、创新型企业快速涌现,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滚动实施千家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一批制造业“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改善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非常规状态下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机制。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推进“青信融”平台实质性运行,增强对民营企业引导扶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民营企业账款清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负面清单、评价机制和包容机制。稳步推进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等垄断行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性业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
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健全产权保护法规体系,落实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有效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尊重和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审查、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十四五”时期,新增商标注册量5000件。
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探索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国有企业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探索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制度,推进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引导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健全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强资本要素市场建设,丰富地方金融业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大数据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优化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安全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便捷性。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和评估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健全信用监管法治保障,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实施信用平台信息化扩能升级工程,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明确行业部门责任和流程,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发展信用消费。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互联网+监管”,打造事前提供查询、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记录的全流程监管闭环,提升监管效能。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市场主体退出难等问题。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完善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代办制”等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建立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善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扩大电子化交易平台适用范围。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建立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融资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跟进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完善省对下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完善民生资金直达长效机制。
健全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信贷投向引导,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推动非银机构创新发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中小微企业和县域政策性农牧业担保公司,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保费补贴机制和风险补偿分担机制。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银行风险补偿、社会信用管理制度,构建信用贷款服务机制,建立地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增强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压实各级政府对辖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责任。
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对外开放战略通道,布局对外开放平台,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深入开展交流合作,着力破解外向型经济水平低、开放平台支撑不足、交流合作空间有限等问题,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强化我省在古丝绸之路南线、唐蕃古道和藏羌彝走廊的战略枢纽地位,加快推进陆海基础设施联通,形成深度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立体化对外开放大通道。参与2条出海新通道建设,向西由格库铁路经新疆红其拉甫口岸联通至瓜达尔港,融入中巴经济走廊;向南由西成、格成铁路经成渝城市群联通至广西凭祥口岸,融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畅通4条陆路开放通道,形成由格库铁路经新疆霍尔果斯口岸融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由兰新双线、格敦铁路经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由青藏滇铁路经云南瑞丽口岸融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由格敦铁路经内蒙古策克口岸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依托青藏铁路加强与西藏合作,共建中尼商贸走廊。
依托重要交通联接线和区位条件,统筹物流枢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形成通道引领、枢纽支撑、衔接高效、辐射带动的现代化物流枢纽体系。建设西宁海东、格尔木国家物流枢纽,提升德令哈、共和区域物流基地配套能力。完善铁路、公路、民航、公交、旅游集散等综合交通功能,培育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多功能的物流综合体。完善西宁、海东重点物流园区联运转运功能,建设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城、青藏高原现代国际物流商贸中心。强化格尔木、德令哈物流分工衔接,加强物流园区及配送体系建设,组织中小物流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发挥共和在贸易大通道中的重要支点作用,增强服务涉藏州县保障能力。加快玉树、同仁、玛沁、门源等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建设综合物流转运场站,提高货物换装效率。
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优化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优化居民生活消费品进口结构和品质,加强回程货源组织,探索班列超市、线下体验商城等进口商品消费新模式,努力实现国际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营。建立省际间合作机制,对接渝新欧、郑欧、汉新欧、蓉欧和长安号等班列,积极利用周边省区成熟的路线和班列资源,推动省内产品“借船出海”,提高去程重箱率及货物附加值。建立国际班列培育奖补长效机制,提升奖补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行联合检疫、铁路运单“一单制”等通关便利化监管措施,健全与班列沿线海关和口岸通关协调机制。
依托国家公园论坛、“一带一路”清洁能源论坛、中国生态环保大会等平台,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实体化运行绿电联盟和“一带一路”清洁能源论坛,构建国际合作机制,推进储能技术开发和碳达峰、碳中和一致行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国际合作试点示范基地、绿色丝路使者计划长期落地青海。落实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人才联合培养、科技联合攻关,支持企业拓展与沿线国家科技交流合作,共建科技合作平台。开展青海文化周、国际体育赛事等人文交流活动。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开拓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构建跨区域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和民生合作,强化一批、激活一批、开辟一批国际友好城市。
推动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清洁能源等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走出去”,培育形成国际经济合作新优势。加强与蒙古、俄罗斯等国家在有机畜牧、特色种植、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产业协作。紧抓签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机遇,加强与东亚、东南亚国家在文化旅游、生物资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合作交流。开展与尼泊尔、缅甸等国家在民族手工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以国际友好城市为重点,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
不断增强重大展会的开放合作、投资贸易、产业带动和人文交流服务功能,推动重大展会国际化特色化发展,打造精品展会品牌。全面提升青洽会、国际生态博览会、环湖赛等展会赛事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兰洽会、青洽会联合办会,扩大国家公园论坛、“一带一路”清洁能源论坛的知名度,组织召开世界钾肥钾盐大会、高原能效测试国际高峰论坛等大型节会,搭建生态经济、高原农牧、能源资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投资合作平台,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培育“互联网+展会”新模式,推动办展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精心打造网络展会。
推动综合保税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有效支撑外贸外资和产业转型发展。完善综合保税区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规划建设一批龙头型、旗舰型产业项目,支持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和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创新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监管的贸易便利化改革。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申建中国(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网络化、全球化思维发展跨境电商,加快传统贸易渠道变革和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建成运营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网货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主体、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推动跨境电商“新零售”业态创新发展,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持,实施“青货出海”行动。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物流仓储、先进制造基地,打造跨境商品集散中心、跨境电商结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培育数字贸易。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
发挥西宁航空口岸作用,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口岸功能区空间布局,加密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客货运航线,延长过境免签政策时限,推动设立机场免税店。提升西宁、格尔木铁路场站开放功能,合理规划建设铁路口岸功能区,推动功能性口岸、保税仓储、多式联运等融合发展,培育陆港产业集群。推动建设入境肉类、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海关监管场地,完善配套设施和查验条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
加大现有外贸品牌扶持力度,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雪域花宝”“互助青稞酒”“湟源陈醋”等品牌复兴壮大,不断提升“柴达木枸杞”“热贡唐卡”“青绣”等品牌价值,加快推动外贸竞争由价格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鼓励“青海拉面”“撒拉人家”等餐饮品牌走出国门,带动我省特色农畜产品设立国际营销窗口。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支持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培育一批行业专业国际品牌。
全面落实国家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引进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地区总部、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等机构,建设全省总部经济中心。开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绿色通道,鼓励外商开展并购投资、科技创新服务,提高外国创新创业人才来青工作便利化程度。推动盐湖化工、藏毯、民族服饰、特色农牧、生物医药等优势产品扩大出口,带动相关技术、设备和服务出口。深化对外投资带动进口,加大对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拓展境外营销网络,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
强化“走出去”风险防控,制定完善合作共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突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境外投资政策研究和服务体系建设,适时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及信用风险评价,对重点项目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监测,提醒并指导企业加强积极应对。促进外贸监管体制、经营资质、标准等衔接,构建网络化、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经贸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加强“走出去”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部门间信息统一归集和共享机制。引导青海籍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重大开放平台建设工程:建成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西宁航空口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申建格尔木综合保税区。
开放型城市打造工程:建设“一带一路”(青海)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一带一路”清洁能源论坛,支持西宁申办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国际园林博览会。
国际物流及贸易大通道建设工程:加密中欧班列,建设中尼商贸走廊格尔木物流港及冷链仓储物流基地。
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工程:建设藏毯、农产品、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轻工、特色医药等出口基地,建设一批国际营销网点,培育若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由贸易试验区申建工程:研究申报中国(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丝绸之路黄金旅游目的地建设工程:举办丝路主题国际艺术节、博览会,建设一批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名城名镇,开发青海湖、三江源、祁连山等高端生态旅游项目,开拓民族文化、民俗风情、体育赛事等体验游项目。
绿色人文丝绸之路建设提升工程:举办青海文化旅游节暨西北旅游营销大会、丝路花儿艺术节、世界唐卡艺术大会,建设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线路,建成青海藏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构建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育、体验消费、示范企业孵化、供应链整合等项目。
网络体系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全面接入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干线网络,推动基础设施数字转型和系统升级,加快补齐面向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连接国家骨干通道不畅、一体化发展水平不高、综合保障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促进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战略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构建西宁、格尔木2个铁路枢纽,西宁、青海湖、全省3条铁路环线,甘青藏、川青疆、甘青藏3条横向通道,甘青藏、甘青川、甘青藏、甘青川(陕)4条纵向通道的“两心、三环、三横四纵”复合型铁路网格局。加快建设西宁至成都铁路,开工建设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提质工程、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电气化工程、门源至祁连齿轨旅游铁路一期工程等铁路项目,适时启动格尔木至成都铁路、西宁至玉树至昌都铁路前期研究。谋划布局城际快速交通网络、西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西宁大环线、西宁至中卫高速铁路、西宁经汉中至十堰高速铁路的研究工作。到2025年,力争全省铁路运营和建设里程达到3500公里。
优化都市圈互联互通、柴达木内畅外连、泛共和支撑辐射、三江源提质延伸的公路网,形成“3410”公路建设布局。全面推进省境内国家高速公路贯通和改造升级,加快普通国道贯通,打开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实现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提升公路服务品质。加强城市过境段、城市出入口衔接路段改造、改线,实施老旧公路扩容改造或分流路线建设。加强交界地区、偏远地区公路建设,推进乡镇、旅游景区等重要节点的连接公路建设。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5年,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9万公里,高速公路(含一级)总里程达到5000公里,力争县县通高等级公路。
构建以西宁机场为中心、9个支线机场为支点、通用机场为基础节点的“1+9+N”民用和应急保障机场体系。建成西宁机场三期工程,加密重点城市航班,增加直达城市航班,实现与省会城市全部联通并稳定运营,建成西北地区重要枢纽机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机场。拓展国际航线,形成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国家的空中运输新丝路、商贸物流枢纽。加快玉树、果洛机场改扩建,建设共和、黄南机场,力争开工囊谦等机场,建成一批通用机场,探索通用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和省内通航短途运输模式。到2025年,民航旅客吞吐量达1200万人次以上。
新建: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青藏铁路西格段提质工程,青藏铁路格拉段电气化工程,门源至祁连齿轨旅游铁路一期工程。
续建:扁都口至门源、同仁至赛尔龙等高速公路,尖扎至共和、加定至西海、西海(海晏)至察汗诺等公路。
新建:西宁(大通)至平安、西宁(大通)至湟源、湟源至西海、大河家至清水、河南至玛沁、沙木多黄河桥至久治等高速公路,实施普通国省干线提质,推进夏河至同仁、贵德至大武、茶卡至察汗诺等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
研究谋划:沿黄快速路、化隆至循化、湟中至贵德、青海湖旅游公路、祁连(阿柔)至共和等高速公路。
完善西宁、格尔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布局建设德令哈、共和、玉树、玛沁等省级区域性交通枢纽。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快海西、海南清洁能源开发,打造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促进更多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加快黄河上游水电站规划建设进度,打造黄河上游千万千瓦级水电基地。推进页岩气、干热岩等非常规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共和干热岩实验性开采。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加强储能工厂、抽蓄电站、光热、氢能、电化学储能等技术创新应用,统筹发电侧、电网侧储能需求,不断扩大共享储能市场化交易规模,研究建立储能市场体制机制,探索制定储能技术标准,建设全国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
扩大省际能源合作,实现能源远距离、大容量外送。建设“强直强交”送端电网,加快实现“青电入豫”工程满功率运行,力争开工建设第二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加强省际网架结构,扩大与周边省区电力交换能力。建设省内坚强智能电网,完善东西部互济网架,增强新能源汇集输送能力。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农网升级改造和大电网未覆盖地区延伸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供电保障能力。研究推动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工程,健全以格尔木为枢纽的高原油气供应网。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加强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面。
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消费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动共进,构建高原绿色能源消费体系。实施“生态+电力+储能”行动,在制造、建筑、生活等领域加大清洁电力替代,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天然气、地热等绿色能源取暖试点,打造共和“地热城”。加快城镇供热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开展热源、换热站及老旧管网节能改造,提升供热能源利用效率。推广电动汽车,构建绿色节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推进三江源清洁供暖工程。探索开展氢能绿色开发利用。
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工程:建设海南州、海西州等千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及青豫直流二期配套电源项目,谋划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电源项目。推动其它区域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开展光伏治沙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光伏治沙绿色生态示范发电园区。
新建:哇让抽水蓄能电站、黄河上游储能工厂、燃气电站、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
实施750千伏、330千伏骨干电网强化项目和城市、农村配网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及天然气管网,续建海东“两化”管道天然气输配项目,实施海北门源、祁连、刚察三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加快不冻泉至玉树天然气输气管线项目和中哈原油管道延伸至格尔木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地热、页岩气、可燃冰等非常规能源的勘查开发利用,选择有利地区进行实验性开采,实施共和县干热岩勘查、实验性开发项目。煤油气建成千万吨级油气生产基地,建设煤炭储备调配中心,加快推进地下储气库前期工作,建设格尔木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二期项目。
实施城乡清洁取暖工程,推进三江源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电能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工程。
按照东节西配、南防北治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东部地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西部地区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南北部地区保护生态保障民生的水安全格局。构建城市群地区现代水网体系,全面建成引大济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引黄济宁工程,加强水库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和连通工程,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优化配置柴达木地区水资源,建成蓄集峡、那棱格勒河等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深化香日德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研究推动引通济柴工程。提升泛共和盆地水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工程,研究推动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等工程。配合推动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时期,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
加快建设拉西瓦、扎毛、马什格羊、积石峡二期、李家峡南干渠二期等灌区工程,研究推进纳子峡灌区前期工作。加强黄河干流、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保障黄河上游长治久安。推进高效节水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设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城市(镇)防洪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堤防、护岸、排洪渠等防洪设施,提升基层防汛抗旱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建立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和节水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行动,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企业、高校、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达标建设。持续推进西宁市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目标。
开工建设: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一期、蓄集峡水利枢纽配套工程,力争开工引黄济宁工程。
大型水库:建成蓄集峡水利枢纽、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工程。推进香日德水库前期工作。
中型水库:续建湟中西纳川水库、乐都杨家、循化夕昌、乌兰老虎口、共和哇洪、都兰诺木洪等水库。力争开工建设塔塔棱河水库。
小型水库:续建玉树国庆、门源浩门、互助柏木峡、囊谦晓龙沟等水库,启动大河滩、石哈龙、擦玛沟、沙柳河、初麻、哈拉河等水库建设。
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扎毛、马什格羊、尕干等水库配套灌区(供水)工程。
开展黄河干流二期治理工程,加强城镇防洪、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实施水库提能达标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基层防汛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推进高标准淤地坝单坝建设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一期项目。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围绕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幸福人生和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现代社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质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着力解决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优、民生资源保障水平不高、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等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奖励、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激励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加大对企业稳岗支持力度,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持续优化创业就业环境,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灵活就业。健全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机制。“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五级就业服务网络,推进就业服务项目化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完善就业需求调查机制,及时发布就业岗位动态信息,推行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实现就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计划,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一体化,做大“青海拉面”就业创业品牌,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青绣、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提升农牧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能力。“十四五”时期,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到500万人次。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实施“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统筹生态管护、乡村保洁、道路养护、水利管理、公益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大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2035倍增计划,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增长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发展花卉苗木、森林旅游、乡村花海、林下经济等富民产业,推广光伏菜、光伏羊等产业富民新模式,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城镇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的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推进县(市、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现有孵化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申报建设若干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就业服务保障工程:建设一批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统筹生态管护、乡村保洁、道路养护、水利管理、公益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供给。探索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根青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时代新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推动劳动教育贯穿大中小各学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中职、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体制机制。实施民办学校分类改革,建立民办教育质量监测评估、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制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继续实施15年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展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布局与办园结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培养培训农牧区幼儿园教师,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广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学位供给。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一州一特校”和30万人以上县建设特校任务。到2025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到92.5%。
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化发展、市(州)职业院校特色化发展,探索中高职省内联合办学新模式,实施“双高计划”,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群。有序推进高职院校迁建,筹建一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建设全省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联合开展招生、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和科研攻关。探索与省外知名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人才培养。实施“工匠精神”培育融入职业教育计划,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提升就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四五”时期,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产教融合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适当扩大现有高校办学规模,建成西宁大学,推进青海教育科创园区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完善一流学科培育机制,重点建设一批国内和省内一流学科、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学术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先新增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学位授权点,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校企共建实验室和产业化基地。支持高校智库建设。完善部省合建、高校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深化高等教育东西部协作。到202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
拓宽教育合作交流领域和层次,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办学为重点,积极搭建教育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世界一流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特色优势学科领域的深度合作,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设立教育培训基地。健全来青留学教育教学体系,实施农林牧、生态、高原医学等高层次人才来青留学培养项目,打造特色学科“留学青海”品牌。探索开展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鼓励在都市圈建立教育会商制度、教联体建设、在线教育、评价评估等方面先行先试。
优化终身学习制度环境,扩大群众公共学习资源,完善弹性学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全民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推动各类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推动青海开放大学转型发展,搭建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强化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继续教育与社会培养服务功能,加强企业职工、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发展基于工作场所的学习。健全社区教育网络,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大学教育功能,探索体验式、远程在线等教育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推进养教结合。
新时代铸魂育人工程:建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所(室)和名师示范课堂,建设青海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和研究基地,建成1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50个以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建立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省安全与应急科普宣教基地。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实验室、体育活动室,推进农牧区学校周转宿舍、卫生厕所、浴室等功能用房建设,实施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普通高中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搭建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支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及信息化教学资源、重点专业建设,建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规划推进职业学院迁建新建。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建成西宁大学,推进青海教育科创园区建设,推动建设青海师范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加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力度。建设本科院校教学科研用房及设施。提升生态学等若干一流学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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