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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25

2021-01-07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博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树立全省博士博士后工作的创新典范,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发展促进会将

  年龄40周岁以下,在我省创新创业的博士和博士后(含我省在读或已毕业博士,在站或出站后留粤博士后),从事创新科研或创业事业,在各自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2.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3.积极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我省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的;

  5.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形成一定规模,或形成新应用、新服务、新业态,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遴选对象和条件外,我市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对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和2020年获得国家、省市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或科技项目的优先推荐。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具体负责江门地区博士博士后创新人物征集工作,请各建站单位有意向参加的博士博士后认真填写相应推荐表,可选择自荐或单位推荐方式提交材料。市直建站单位的推荐表请直接报送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建站单位的推荐表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收集,推荐表于2021年1月18日前发至指定邮箱。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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