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多平方米的商铺,一年竟要交数千元垃圾处理费。昨晚,由湖北省监察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了荆州市
5个多平方米的商铺,一年竟要交数千元垃圾处理费。昨晚,由湖北省监察厅主办、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了荆州市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合理的问题。
近日,荆州市不少商户反映,这两年荆州商铺的垃圾处理费年年涨,有的商户觉得不合理不缴费,竟有人采取特殊方式催缴。今年5月,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上的一家药店,因为不缴纳垃圾处理费,被多名男子堵门,不让顾客进出。一名买药的市民用手机拍摄现场情况,一名收费人员一巴掌将他的手机打落在地。
记者找到视频中的这家药店,该商户证实,确有此事,“卫生费我们肯定愿意交,但收费不是这样收的,一年7300元,相当于一天要交20元垃圾处理费,我这儿哪产生这么多垃圾啊。”商户们说,收垃圾处理费的人自称是城管工作人员,可他们既不穿制服,也不出示工作证。商户困惑不解的是,每个月交水费已缴纳了3元钱的垃圾处理费,怎么还要再缴一次垃圾处理费,这算不算重复收费?
记者了解到,根据荆政发【2005】19号文件关于垃圾处理费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酒店、快餐、早点、大排档、夜市、茶楼及摊点等按面积进行征收,具体标准为:10平方米及以下1元/天。记者暗访发现,很多营业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餐饮店,按规定每年只用缴纳365元的卫生费,但城管开具的“催缴通知书”却狮子大开口,催缴金额高达1095元。
早在2015年,就有荆州商户向省经信委投诉此事,省经信委协同省住建厅进行调查,确认荆州市城管局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并要求整改。也就是说随水费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管征收的垃圾处理费只能征收一种,不能同时征收。时间过去快两年了,被“要求整改”的问题却依然存在。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的《回复》还指出,荆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文件制定于2005年,一些规定明显滞后,应尽快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文件。目前,修订工作仍未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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