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环境事业的发展,更好地营造一个优美的城市环境,依据民发改[2019]167号文件要求,征收民权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收费标准依据商丘市物价办公室文件,商价[2009]21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商铺垃圾处理费用收费标准为:5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0.6元收取,不足10元按10收取;51至1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0.5元收取;101至500平方每月每平方0.4元收取;501以上平方每月每平方0.3元收取。经营商铺计费按累进制,收费方式为上门征收,欢迎市民监督和咨询。监督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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