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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4-19

石排污水处理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新标准”

  石排污水处理费与生活垃圾处理费有“新标准”,记者从石排自来水公司了解到,居民用户在6月5日缴纳5月费用时,便会按照“新标准”缴纳。

  据调整通知,居民实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由现行的0.93元/吨调整为0.99元/吨,非居民由1.21元/吨调整为1.485元/吨,特种行业由现行的1.4元/吨调整为1.99元/吨。按每户月均用水量21立方米计算,调整后居民用户每月每户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1.26元。

  镇自来水公司业务室副主任王植锋介绍,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及“关于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石排镇污水、垃圾处理费从5月开始执行新价格,其中居民污水处理费实行阶梯收费制度。

  在生活垃圾处理费方面,商铺按性质、营业面积计征;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按垃圾量计征;居民用户按用水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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