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林先生最近在丹霞路开了一家店,原本是喜上眉梢,却因垃圾收费的事情而扫兴。
原来,林先生开店时,不少朋友送了花篮,前天(开店第4天),花店将花篮回收后,地上剩下一些残余花草,林先生和员工收拾打扫后,将这些残余花草装在纸箱里,打包好后放进店门口附近的垃圾桶。哪想,林先生昨日开店时发现,这些花草又被倒在店面口,一问才知是环卫工人倒的。
林先生询问环卫工人,却被告知需要支付一定的垃圾搬运费,环卫工人才会清理。附近的店面业主也说,如果有装修剩余的垃圾,也需要支付搬运费,否则会被扔到店门口。
林先生很不解,他已经缴纳了卫生费,为何还要交“搬运费”?对此,芗城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郑主任称,垃圾处理分为两道程序,其一是由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箱的垃圾,并送到垃圾中转站。其二是由市环卫处的工作人员将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运送到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林先生所缴纳的卫生费,准确地说应是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处收取,用于第二道程序。而城管部门也可向店面收取费用,即垃圾代清代运费,用于第一道程序,这项收费是由省物价部门批准的。但此项收费由于实施难度较大,在市区没有完全实行到位。
郑主任称,虽然收“搬运费”不违规,但环卫工人没有收费的权利,应是店铺业主向城管部门提出垃圾处理要求,签订协议并缴纳费用。环卫工人将垃圾倒回店铺门口也是不当行为,对此,他们将加强内部整顿教育,对行为不当的环卫工人进行批评处分。(本网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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