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合法与否来说明问题,如果有授权收取垃圾管理费就合法,否则越权啦。产生垃圾,需要环卫处理,费用由清运单位收取,城管无权收取垃圾管理费,但是清运单位可以委托城管收取垃圾费。不交的话可能会加收滞纳金。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版权声明:律图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不需要,子债不需要父母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如果父母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应负责偿还欠债人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不需要,子债不需要父母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如果父母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应负责偿还欠债人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合法的,欠款事由及对于欠款的偿还已经在欠条上进行了明确,欠条可以明确房主对其享受的债权。申请的银行贷款已经通过审核并且发放到原房主手中,债权债务因为履行完毕而终止,且有银行汇款单据作为凭证,对方即使再根据欠条去起诉,也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足额征收,市环卫局收费人员多次上门催缴无果,上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先后对其下发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催缴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通知书》,但商户仍拒不缴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5名业主进行银行帐户冻结。 “大部分市民积极支持我们环卫工作,自觉缴纳垃圾处理费。但是,仍有少数商户以种种理由拒缴。”我局规费中心主任方海波说:“有的业主,收费员上门十几次都拒交,我们只有依法催交。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案例。”
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
杨森律师,现为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律的框架下,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办案理念】:认为有品牌的律师团队必将是律师业发展的趋势!坚持专业致胜及灵活办案的理念。办事认真负责,始终把“高质、高效、满意、信任”作为律师团队的服务宗旨。 【办案特长】:擅长代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如房地产、买卖合同、股权合同)、侵权(如交通事故)专业方面的诉讼案件,在公司非诉讼方面(如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等)也有相当的经验。 【办案方式】擅长根据不同的案件组成不同的专业研究小组进行探讨,把开庭前讨论定案机制及模拟法庭制度作为本律师团队最主要的核心竟争力之一。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12107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