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第五条规定:“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垃圾的产生者对垃圾要承担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另外,为了缓解生活垃圾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明确了“谁污染、谁处理、谁产出、谁付费”的原则。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10390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