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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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黑龙江省全面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NEW
8月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据了解,该《意见》的印发通知由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团省委、省妇联等9部门发布。
《意见》要求,在城镇方面:2019年底前,各市(地)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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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专指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包括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清扫、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生活垃圾具有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含有大量有机质,容易滋生大量细菌及散发恶臭等特点。其主要组成成分包括煤灰、厨渣、果皮、塑料、落叶、织物、木材、玻璃、陶瓷、皮革和纸张以及少量的电池、药用包装材料铝箔、SP复合膜/袋、橡胶等。...
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其中,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对普通居民来说,大件垃圾不能再随意投放了,而应当投放至大件垃圾...
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市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为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有效运行,市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