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处理 > 发达国家是怎么进行垃圾处理的
2020
01-12

发达国家是怎么进行垃圾处理的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展开全部近年来,发达国家把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提高到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各国谋求的垃圾治理目标。

  发达国家在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进程中,都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各种标准规范。如德国制定了《关于容器包装废弃物的政府令》;法国制定了《容器包装政府令》;丹麦制定了《再循环法》;日本制定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和《容器包装再循法》;奥地利制定了《包装条例》等等。这些法律都规定了生产厂家对废弃物治理和回收的责任,并要求最大限度的回收及循环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成分。

  除法规保障外,发达国家还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时遵循“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借助经济手段来保证有关举措的实施,如采取课税制度等。在产品的制造阶段即对所含的有害物质课以税金,作为其处理费用,并制定了废物循环的优惠政策。如比利时对生产压力喷雾器、电池及一次性容器的厂家课以税金,对从事再循环事业的厂家不课税。美国纽约州对使用50%以上再生原料的企业实行减税制度。加拿大的部分州实行在销售过程中对易于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小额度税金,对不易再循环的产品课以大额度税金。

  许多国家对城市居民均实行生活垃圾收费制,不少国家还在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抵押金制度。如德国规定产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在一次性容器及包装上加贴标签,并向消费者收取抵押金。挪威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缴数万元的抵押金,在汽车被返还时再连同利息一起返还。另外还有一些国家实行政府补贴和建立基金会等方式来鼓励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如瑞士1996年起向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企业增加补助金;英国政府给配电公司发放补贴用以购买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的电力;法国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事业的发展,政府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给予支持。

  国外治理生活垃圾的实践证明,生活垃圾不仅是影响居民生活和劳动环境的“污染源”,更是可以回收及循环利用的宝贵资源。同时它的回收及循环利用又是多途径的。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