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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1-09

注册乡镇生活垃圾服务许可证的资质能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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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办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需要:

  2、具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的功能;6、具有合法的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1、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的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城市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单位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并行执行;

  5、生产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6、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5、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管理规定;6、处置场的环境及专业监测设备的资料;

  5、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管理规定;6、处置场的环境及专业监测设备的资料;

  7、对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排放方案、填埋工艺方案;8、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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