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垃圾处理 > 问政帖持续发酵 媒体调查称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未批先用被罚款
2019
12-11

问政帖持续发酵 媒体调查称垃圾处理项目用地未批先用被罚款

  记者来到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梅花村垃圾处理中心实地走访,发现该项目距离步头镇梅花街口往信都镇方向大约2公里处,就在207国道旁。记者在现场看到,厂房旁有烟囱在冒烟。据现场村民反映,自2019年8月中旬以来,该处理厂开始焚烧垃圾,排出的废气和废水,有刺鼻的气味,“恶臭难闻”。

  梅花村民陶世芳的果园与该垃圾处理中心仅隔一条马路,果园种植有约250亩的砂糖桔和沃柑,他担心垃圾处理中心会影响到他种植的果树。在离垃圾处理中心不远处竖着一块牌子——“柑橘黄龙病综合治理示范区”,核心区1000亩,辐射区12000亩。据现场村民反映,当初步头镇政府工作人员说在这里建设的是垃圾中转站,并非是垃圾焚烧站。项目建设开工过程中,村民怀疑建设的是垃圾焚烧站,但抗议未果。

  据村民陶永渡说,该地块之前是他持有,2014年,步头镇人民政府与他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书”,并盖有步头镇人民政府公章。陶永渡出示的协议书显示,地块面积为1亩,土地性质为林地,步头镇人民政府写明征用做步头镇垃圾转运站使用。陶永渡出示的另一份“八步区农村生活垃圾项目(梅花垃圾处理厂)征地补偿分户发放表”显示,陶永渡被征土地面积4.796亩。

  2014年,步头镇政府与村民陶永渡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书。广西新闻网记者 覃鸿图 摄


本文》有 0 条评论

留下一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