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3、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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