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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11-02

偃师市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发改委《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委拟于2019年11月下旬召开偃师市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方法予以公告:

  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7名。其中:消费者7名;经营者2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名。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委托消费者组织、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2.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推荐产生;3.政府部门、专家、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我委聘请产生。

  由我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

  消费者携带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到偃师市消费者协会报名。报名地点:偃师市华夏路原质监局三楼311室。联系人:武志峰先生。联系电线。

  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每天8:30—12:00,14:30—18:00到偃师市发改委报名。报名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13楼1317室,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市发改委将通过《西亳新讯》、偃师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等事项。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我委设置了邮箱(),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10月28日这么重要的消息赶快告诉你身边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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