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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2-02

按户收还是按用水量收?垃圾费征收改革今日听证

  今天,合肥市将召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改革听证会。在垃圾处理费几乎铁定由供水企业代收的情况下,到底按户收还是按用水量收,成为了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听证会参加人也由此分成了两派。

  合肥市改变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势在必行,因为省内外很多城市早已将垃圾处理费“搭车”水费征收。但是,征收的标准却分为两种,一种是南京、武汉、淮南等地按户收取,比如,南京市每户每月5元,武汉市每户每月5元,淮南市每户每月3.5元。另一种则是芜湖、长沙等城市,将垃圾处理费与用水量联系起来,每用1吨水交0.25元或0.3元垃圾处理费。合肥的听证方案称,自来水表出户的,按户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3元/户月;水表未出户的集体户,按用水量0.3元/吨收取,这一方案引起了很多读者关注。

  读者李女士告诉记者,每户每月3元不太合理,“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变化,我们是支持的,因为这笔钱要用来处理垃圾。但各家生产的垃圾不一样多,要在收费上有所区分。”她说,一般家庭每个月用水量也就是8到10吨,但有的住户做点生意,或者十几个人一起住的,用水量会达到好几十吨,“他们生产的垃圾也更多,应该多交钱。”李女士建议,所有住户都按用水量多少交垃圾费,“每吨水加个3毛钱费用,可以承受得起。”

  不过,也有市民赞同按户收费,而不认为垃圾量和用水量有必然联系。读者陆女士告诉记者,水费里含有污水处理费,这是直接挂钩的,没问题,“但谁说用水多就生产垃圾多呢?”陆女士以自己为例,“我来给孩子陪读,顺便烧开水卖给学生,我用水多,但没有多生产垃圾啊。”

  对此,昨天记者也采访了一些听证会参加人。合肥市政协委员陆元琪告诉记者,她也注意到了这两种标准。“我还以我家为例算了一下,我家三口人,一个月大概用10吨水,无论是按户收还是按用水量收,费用都差不多。”陆元琪还调查了一些同事的情况,“大部分人都说,垃圾产量和用水量确实成正相关,所以按用水量收也有一定道理。我现在也没有拿定主意,明天看看大家的讨论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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