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开元大街君府城小区外面沿街楼的卫生费收取标准竟然不一样,有的店铺交160元的卫生费,有的商铺却被收120元卫生费。店主跟收费人员讨价还价后就可以少交,不同店铺有交120元的,也有交100元的。同样的店铺不同的收费金额让很多店铺老板感到不解:卫生费都是按照间收取的,应该有统一的标准,怎么可以讨价还价呢?
今年五月份,张女士(化姓)在市中区开元大街君府城小区外面租了一间30余平米的沿街店铺销售食品。店铺刚开业不久,张女士就将近200多元的物业费交到了君府城小区物业综合管理部。可是8月8日中午,有几位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卫生费,这让张女士有点疑惑。按照张女士的想法,物业费交满了1年的钱,怎么没过几个月却来说要收取卫生费呢?
“当时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说要收取半年共160元的卫生费,我不是很理解,当时也没问他们是哪个部门的。我觉得刚交了物业费,就跟他们讨价还价。最后他们同意我就交了120元。”8日上午,在张女士提供的收款收据上,记者注意到,执收单位为市中区环卫局,收费项目为卫生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间20元,盖章为“枣庄市市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收费票据专用章”。“当时我们交了120元,就是下半年的卫生费。”张女士说。
君府城小区物业综合管理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漏,不久前该小区的卫生管理权已经移交给市中区环卫局,小区对沿街楼收取的物业费包括水电费、绿化费等,不包括卫生费。“沿街楼按照0.48元/m2的费用收取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由环卫部门收取。小区内的居民每户卫生费一年只需要交60元。”
最令张女士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店铺上交卫生费还可以商量着收取呢,难道卫生费的收取没有固定的标准吗?张女士隔壁一家店铺的和张女士的大小相当,这家老板告诉记者,她的店铺已经开业一月有余。7日上午收费的工作人员上门要她交纳120元的卫生费,最后她和收费人员沟通以后,只交了100元。记者注意到,该店铺老板提供的收据上面的信息和张女士提供的收款收据只是数额不同,其它的包括盖章和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及执收单位等均一样。
按照张女士开业的时间来算,张女士从开业五月份一直到十二月份,她所上交的卫生费应该为160元,而其隔壁店铺从开业时间算起也应该交120元钱。“卫生费收取标准既然可以商量着来,那这样也显得太没有公信力了,如果多商量一下是不是就不用上交了呢?”采访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店铺老板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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