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消息(记者刘庆)昨(4)日,从成都市市容局传出消息,成都市政府已正式通过了《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居民每户每月上缴定额处理费8元。此次出台的收费价格,是送报审批三套方案中价格最低的方案。
此次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带有强制性。有能力但不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不缴纳或弄虚作假少缴纳的,由市市容局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并可由城管执法部门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阻碍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有关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成都市将采取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原则,对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4套方案征收垃圾处理费:
3、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医院、、部队等按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按量收费有困难的,可按经营面积计量收费。
为方便市民缴费,市政府提供多种形式的收费服务:个人既可以自行按月缴纳,还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为缴纳。而单位则全部由成都市市容局委托所在区市容局收取。单位的垃圾处理费可按月、季度收取,也可按年度一次性收取。
另外,成都还将对低保对象、失业人员将实行减免政策。目前,减免处理费的具体操作办法还需进一步考虑,以体现政策对贫困人群利益的兼顾。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47003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