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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31

武汉市环卫部门对物业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收费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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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

  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商业、工业、办公写字楼、别墅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应给予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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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空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

  ■综合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

  一般情况下住宅小区都会由物业公司来管理该小区的公共设施、绿化维护、公共卫生等等事项。当然了物业公司是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谈论的焦点了,不知道大家对这方面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搜集了关于郑州市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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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区物业按照物业合同履行了义务,业主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是不合法的。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问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管理费不透明等问题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了,所以事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垃圾清运收费,居民安置房物业收取每平方米3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合法吗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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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看物业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那就不合理,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双方就此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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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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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要求违约金,一般不能要求租赁利息,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涉及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长春物业垃圾清运费,但物业从未清运过,小区连垃圾桶都没有,我可以拒交垃圾清运费吗

  建议协商沟通确定后,以合法的方式确定不交付的事由,并书面确定。或者以法律程序要求对方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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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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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情况可以退回定金:(一)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三)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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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可以转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主要在于:1、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点,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合同有效期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一段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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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撤销: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购房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购销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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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写协议书需满足协议双方自愿订立该协议、协议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协议书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牵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经双方签字,该财产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内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则该财产协议书无效。

  买房是交完定金后购房者毁约不签购房合同的不可以退;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售房者毁约没签合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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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合同在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且非公证、慈善等赠与情形的,那么便可以随时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完成了交付,需要法定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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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具体收费标准是: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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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居间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果有约定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法律规定的其他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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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签订了保密协议有效吗。差不多就是强制你签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满足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益: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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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一服装公司签订了品牌合同,合同终止时间是2023年12月30号,这种情况她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在“先货后款”的合约前提下,付款方已经违约了,作为供货方可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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