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
(七)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八)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场所码”是人员进入各公共场所使用的专有二维码,是精细化管控的重要抓手,能有效提升流调溯源的工作效率,更好地防范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
原标题:《【普法园地】市容管理: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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