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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0-17

HK]北京控股环境集团(00154):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公司資料 董事會 註冊辦事處 執行董事: 香港 柯儉先生(主席) 灣仔 沙寧女士 港灣道18號 陳新國先生(行政總裁) 中環廣場66樓 于杰先生 吳光發先生 網站 獨立非執行董事: 金立佐博士 股份代號 宦國蒼博士 154 王建平博士 聶永豐教授 股份過戶登記處 張明先生 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 審核委員會 香港 夏愨道16號 宦國蒼博士(委員會主席)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金立佐博士 王建平博士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固體廢物處理板塊 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集團在國內運營管理十個固體廢物處理項目,其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九個,日處理 規模11,125噸,危險及醫療廢棄物處理項目一個,年處理規模40,840噸。 項目名稱 地區 經營模式 處理規模 (噸╱日)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北京市海澱區循環經濟產業園再生能源發電廠項目 北京 BOT 2,100 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燒項目 北京 BOT 1,600 濟寧市兗州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山東 BOT 1,500 哈爾濱雙琦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黑龍江 BOT 1,200 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湖南 BOT 1,200 泰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山東 BOO 1,200 江蘇省沭陽縣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江蘇 BOT 1,200 張家港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 江蘇 BOO 900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 海南 BOT 225設、運營管理為一體的全過程運作體系,將快速形成本集團新的利潤增長點。

  生態建設服務板塊市場萎縮,加上建設材料市場價格不斷上漲,造成營業收入減少、運營成本增大。疫情期間,人員流動受控,開拓新業務市場難度增大,影響企業的整體發展佈局。二零二二年上半年,生態建設服務板塊持續去年下半年的經營虧損,期內錄得收入1.24億港元,完成去年全年收入的63.8%,期內虧損減少至1,415萬港元,是去年全年虧損的25.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前景 受疫情反覆及國際環境不確定性的影響,各類原材料價格快速增長,垃圾焚燒發電國補退坡及垃圾分類政策影 響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盈利能力,而環保排放標準和環保監管的日益嚴格,則進一部增加了項目公司的經 營成本,垃圾焚燒行業將進入深度整合期。 二零二二年國家政府工作報告中對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這也為環保 產業帶來了新的機遇。本集團將全面提升生產運營水平、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快速推進新業務發展、大力推進廠 房建設與結算、完善技術體系建設,為實現國內第一,全球領先的綜合性環保服務提供商的職責定位繼續努力奮 鬥。 財務回顧 收入及毛利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收入116,505萬港元,較去年同期95,612萬港元增加21.9%。 固體廢物處理及電力與蒸氣銷售收入為59,745萬港元,較去年同期57,781萬港元增加3.4%。垃圾焚燒廠建設及 相關服務之所得收入為44,401萬港元,較去年同期21,263萬港元增加108.8%。生態建設及相關服務之所得收入 為12,359萬港元,較去年同期16,568萬港元減少25.4%。 本集團之毛利為32,902萬港元,較去年同期29,073萬港元增加13.2%。整體毛利率由30.4%降至28.2%。其他經營費用,淨額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產生其他經營費用淨額1,194萬港元(包括匯兌虧損淨額1,056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的1,147萬港元減少48萬港元(包括投資物業之公允值虧損1,060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財務成本增加109.2%或4,134萬港元至7,919萬港元,主要包括銀行貸款利息2,026萬港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924萬港元)、本公司直接控股公司Idata Finance Trading Limited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所得稅支出為3,511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的4,030萬港元減少12.9%或519萬港元。即期稅項支出為3,820萬港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2,750萬港元)及遞延稅項抵免為309萬港元(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息稅折舊攤銷前溢利為36,504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的33,151萬港元增加10.1%或3,353萬港元。期內溢利為14,144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的15,597萬港元減少9.3%或1,453萬港元。本公司股東應佔期內溢利為13,883萬港元,較去年同期的13,856萬港元增加0.2%或27萬港元。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本公司股東 息稅折舊攤銷前溢利 期內溢利/(虧損) 應佔期內溢利/(虧損)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固體廢物處理分部 398.56 345.56 201.69 190.16 192.34 173.53 生態建設服務分部 (10.18) 5.69 (14.15) 1.60 (7.17) 0.87 企業及其他分部 (23.34) (19.74) (46.10) (35.79) (46.34) (35.84) 365.04 331.51 141.44 155.97 138.83 138.56 財務狀況 重大投資及融資活動 除現有垃圾焚燒廠的擴建及持續技術改造工程之外,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概無作出 任何重大投資、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 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Idata訂立貸款協議,為應付其之款項269,330萬港元再融資。該貸款期限 為三年,無抵押並按年利率1.7%計息。目及張家港靜脈項目確認之額外應收款項為18,376萬港元。

  本集團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由去年底增加5,773萬港元至73,838萬港元,其中來自當地電力公司的應收款項為48,220萬港元。根據基於結算到期日期的賬齡分析,當中併網電價國家補貼41,028萬港元(55.6%)尚未發單、9,879萬港元(13.4%)既未逾期亦未減值、8,706萬港元(11.8%)逾期少於三個月及5,648萬港元(7.6%)逾期超過一年。

  本集團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總額由去年底增加3,367萬港元至32,040萬港元,主要包括預付款項2,158萬港元、增值稅退稅及可收回稅項17,306萬港元、關聯人士欠款結餘9,840萬港元、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2,736萬港元。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銀行及其他借貸 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Idata訂立貸款協議,為應付其之款項269,330萬港元再融資。該貸款期限 為三年,無抵押並按年利率1.7%計息。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除來自Idata的269,330萬港元貸款外,本集團的銀行及其他借貸為293,909萬港元, 全部以人民幣計值,包括來自中國內地商業銀行的人民幣92,408萬元、來自北控集團財務的人民幣74,245萬元、 來自北控投資管理的人民幣80,000萬元及來自與生態建設業務相關的其他方的人民幣3,170萬元。截至二零二二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償還銀行及其他借貸人民幣19,196萬元,並進一步新增貸款人民幣51,844萬元 (不包括Idata及北控投資管理的再融資貸款)。本集團的銀行及其他借貸(不包括來自Idata的貸款)之加權平均 年利率約為4.1%。 遞延收入 本集團遞延收入自去年年底減少922萬港元至13,899萬港元,其主要指中國政府對固體廢物處理業務之補貼及 補助。 應付貿易賬款 本集團應付貿易賬款由去年底減少5,329萬港元至68,376萬港元,其中31.8%(21,734萬港元)尚未發單。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項目負債比率(總負債╱總資產) 64.6% 63.4%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資本開支總額為16,047萬港元,其中15,866萬港元用於建造及改造垃圾焚燒廠及181萬港元用於購買其他資產。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服務特許權安排的資本承擔為64,164萬港元。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除(i)本集團若干固廢處理特許權,包括特許經營權及服務特許權安排項下應收款項總賬面淨值219,558萬港元(此款項乃由本集團根據與授予人簽署之相關服務特許權安排管理)已作為本集團銀行貸款的抵押;及(ii)本集團銀行存款433萬港元向政府部門及一名客戶抵押作為提供固體廢物處理廠的建造及相關服務的保證金外,本集團並無將其資產抵押。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外匯風險 本集團業務主要位於中國內地,且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幣進行。由於本集團財務報表以港元呈列,而港元為本公司 之功能及呈列貨幣,故匯率的任何波動將會影響本集團的資產淨值。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結 算或換算貨幣項目產生之虧損1,056萬港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收益333萬港元)計入損益表,而換算海外業務 產生之全面虧損17,197萬港元(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收益5,654萬港元)則於匯率變動儲備確認。現時,本集團並 無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對沖其外幣風險。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僱有1,313名僱員(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99名)。截至二零二二年六 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員工成本總額為14,866萬港元,較去年同期13,682萬港元增加8.7%。本集團定期檢討薪酬 政策及待遇,一般參考市場條款及個人表現給予報酬,並根據個別表現評估向若干僱員發放酌情花紅。經營活動溢利 6 255,739 234,117

  簡明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期內溢利 141,444 155,968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虧損),扣除所得稅 其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 (186,880) 61,359 期內總全面收益╱(虧損) (45,436) 217,327 應佔: 本公司股東 (33,138) 195,091 非控股權益 (12,298) 22,236 (45,436) 217,327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13 3,314 25,018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經營活動產生之現金流量 經營業務所用之現金 (31,376) (101,506) 已付中國內地所得稅 (20,476) (37,799) 經營活動所用之現金流量淨額 (51,852) (139,305) 投資活動產生之現金流量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 (63,866) (34,294) 添置特許經營權 (86,356) (234,393) 已收利息 1,649 8,581 抵押存款減少 1,084 1,108 投資活動所用之其他現金流量淨額 (4,913) (86) 投資活動所用之現金流量淨額 (152,402) (259,084)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內呈列之現金及現金等值 1,567,448 1,234,429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 編製基準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六的適用披露規定以及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 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准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製。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不包括年度 財務報表所規定之所有資料及披露,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 表一併閱讀。 作為比較資料之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中載有有關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 務資料雖不構成本公司於該年度之法定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惟皆來自於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根據香港公 司條例第436條有關該等法定綜合財務報表須予披露之進一步資料如下: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62(3)條及附表6第3部份之規定,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核數師已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綜合財務報表作出報告。該核數師報告並無保留意見,亦未載有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406(2)條、第407(2) 條或第407(3)條所指之聲明。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未經審核,但已由本公司之審核委員會審閱。(a)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修訂本)旨在以二零一八年六月頒佈的引用財務報告概念框架取代引用先前財務報表編製及呈列框架(「概念框架」),而毋須大幅度改變其規定。該等修訂本亦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就實體引用概念框架以釐定構成資產或負債之內容之確認原則增設一項例外情況。該例外情況規定,對於可能屬於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撥備、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或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1號徵費範圍內的負債及或然負債而言,倘該等負債屬單獨產生而非於企業合併中產生,則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的實體應分別參考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或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1號,而非概念框架。此外,該等修訂本澄清或然資產於收購日期不符合確認條件。本集團已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提前採納該修訂本。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及表現並無產生任何影響。

  (b)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修訂本)禁止實體從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的成本中扣除資產達到管理層預定的可供經營的位置與條件過程中產生的全部出售所得款項。相反,實體將該等資產的出售所得款項及該等資產的成本計入損益。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概無任何重大影響。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 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更(續) (c) 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修訂本)澄清,就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評估合約是否屬虧損性而言,履 行合約的成本包括與合約直接相關的成本。與合約直接相關的成本包括履行該合約的增量成本(例 如直接勞工及材料)及與履行合約直接相關的其他成本分配(例如分配履行合約所用物業、廠房及 設備項目的折舊開支以及合約管理及監管成本)。一般及行政成本與合約並無直接關連,除非根據 合約明確向對手方收取費用,否則不包括在內。本集團已對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尚未履行所有 義務的合約前瞻性地應用修訂本,且並無發現任何有償合約。因此,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 表現並無產生任何影響。 (d)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的年度改進載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首次採納香 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隨附之闡釋範 例及香港會計準則第41號(修訂本)農業。適用於本集團的修訂本詳情如下: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澄清實體於評估新訂或經修訂金融負債的條款與原金融負債的條 款是否存在實質性差異時所包含的費用。該等費用僅包括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已付或已收 的費用,包括由借款人或貸款人代表對方已付或已收的費用。本集團已將修訂本應用於於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後修改或交換的金融負債。由於期內本集團金融負債並無修訂, 故該修訂本並未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響。報分部之溢利╱虧損作出評估,其計量方式與本集團期內溢利一致。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已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特許經營權及其他無形資產之總成本為160,47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273,897,000港元)。

  由於本集團來自外界客戶之90%以上收入乃於中國內地產生,且本集團90%以上之非流動資產(金融資產除外)位於中國內地,故並無呈列地區資料。因此,本公司董事認為,呈列地區資料不會為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使用者提供額外有用資料。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本集團與一名外界客戶進行交易,其佔本集團總收入10%或以上。於固體廢物處理分部項下向該客戶銷售產生之收入為124,72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20,221,000港元)。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7. 財務成本 本集團的財務成本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 銀行及其他借貸的利息 87,651 26,599 可換股債券的推算利息 – 14,962 租賃負債的利息 1,232 783 利息開支總額 88,883 42,344 減:資本化利息 (10,026) (4,789) 78,857 37,555 其他財務成本: 隨時間流逝而產生之大修撥備折現金額增加 330 294期內稅項開支總額 35,108 40,300

  由於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於香港並無產生任何應課稅溢利,故期內並無就香港利得稅計提撥備。根據有關國家╱司法權區的現有法例、詮釋及慣例,其他地區之應課稅溢利稅項已按照本集團運營所在國家或司法權區現行稅率計算。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0. 本公司股東應佔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額乃根據本公司股東應佔期內溢利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算。 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而言,並無對所呈列之每股基本盈利金額作出調整,原因為本集 團於該期間並無已發行潛在普通股。 就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而言,每股攤薄盈利金額乃根據本公司股東應佔期內溢利計算, 經調整以反映可換股債券之推算利息。計算所用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i)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期內已 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以及(ii)假設在視作兌換攤薄可換股債券為普通股時已無償發行的普通股加權平 均數之總和。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尚未行使購股權對所呈列的每股基本盈利 金額並無攤薄影響。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金額之計算乃基於: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未經審核) (經審核)

  本集團各成員公司均有不同之信貸政策,視乎彼等經營所在市場之需要及所經營業務而定。授予客戶之信貸期一般為一至三個月。為盡量減低任何相關信貸風險,本集團定期編製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之賬齡分析並密切監控有關情況。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均為免息,而本集團並無就其應收貿易賬款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設立其他增強信貸措施。

  (a)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以港元及人民幣計值的銀行及其他借貸分別為2,693,300,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及2,939,085,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672,864,000港元)。

  (b) 本集團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之無抵押銀行貸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所頒佈之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市場報價利率」)加35個基點之利率計息並應於二零二四年前分期償還。本集團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無抵押銀行貸款按五年期或以上之市場報價利率減55個基點之利率計息並已於本期間償還。

  (c)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之有抵押銀行貸款按五年期或以上之市場報價利率減58.3至87個基點(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減2至87個基點)之利率計息,並應於二零三二年前分期償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三零年前)。該等銀行貸款以本集團若干固廢處理特許權,包括特許經營權及服務特許權安排項下應收款項總賬面淨額2,195,567,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014,642,000港元)(此款項乃由本集團根據與授予人簽署之相關服務特許權安排管理)的押記作抵押。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5. 銀行及其他借貸(續) 附註:(續) (d)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來自直接控股公司Idata Finance Trading Limited(「Idata」)墊款之貸款 按年利率1.7%計息,且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償還。 (e)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同系附屬公司貸款包括以下各項:(i)來自北京控股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北控集團財務」)墊款之貸款873,467,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78,585,000港元) 按一年期之市場報價利率加30個基點至五年期或以上之市場報價利率(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五年期或以上之市場報價利率減4.4個基點至另加10.3個基點)之利率計息,並應於二零三五 年前(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三五年前)分期償還;及(ii)來自北京控股投資管理有限 公司(「北控投資管理」)墊款之貸款941,176,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按年利率 3.85%計息,並須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償還。 (f)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該等貸款按年利率4.35%(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35%)計息, 須按要求償還,及來自以下之墊款:(i)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持有人之總額11,529,000港元(二 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1,951,000港元);及(ii)第三方之總額25,765,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26,708,000港元)。 16. 應付貿易賬款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按發票日期之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項目總額 400,038 4,041,218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8. 資本承擔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負有資本承擔如下: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已訂約但未撥備: 按BOO基準之服務特許權安排 17,661 45,516 按BOT基準之服務特許權安排 623,978 997,549 641,639 1,043,065 19. 關連人士披露 (a) 除財務資料其他部分詳述之交易外,本集團於期內與關連人士訂立以下重大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iv) 已收北控集團財務之利息收入乃根據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存款服務主協議共同協定,據此,本集團可於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不時按一般商務條款於北控集團財務存放及存置存款,有效期為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存款的利率將不得低於就同期同類存款(i)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最低利率;(ii)香港及中國境內商業銀行向本集團提供的利率;及(iii)北控集團財務向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控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提供的利率,而於協議有效期內,本集團於北控集團財務的每日累計存款餘額(包括其任何應計利息)之港元等值不得超過40,000,000港元。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存放於北控集團財務之存款為30,866,000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2,362,000港元)。交易之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的公告。

  (i) 於報告期末包含在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銀行及其他借貸、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項目之本集團與直接控股公司、同系附屬公司、一間合營企業及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持有人之結餘詳情分別披露於財務資料附註13、15、16及17。

  (ii) 本集團於報告期末存放於同系附屬公司之現金存款及來自直接控股公司、同系附屬公司及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持有人之其他貸款之詳情分別披露於財務資料附註19(a)(iv)以及15(d)、(e)及(f)。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9. 關連人士披露(續) (c)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補償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千港元 千港元 短期僱員福利 7,489 7,227 離職後福利 434 466 支付予主要管理人員之補償金總額 7,923 7,693 (d) 與中國大陸其他國有企業之交易 本公司為中國政府的國有企業,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制並由中國政府最 終控制。本集團經營所在經濟環境由中國政府通過眾多部門、附屬機構或其他組織所直接或間接 擁有及╱或控制之企業(統稱「其他國有企業」)佔主導地位。期內,本集團與其他國有企業進行之交 易包括(但不限於)電力銷售、提供廢物處理及建設服務、銀行存款以及公共設施消費。本公司董事 認為,該等與其他國有企業之交易均屬本集團於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之業務,而本集團之交易並聶永豐教授

  除與其同系附屬公司進行之交易(進一步詳情載於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19(a))外,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董事或董事之關連實體概無於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作為一方訂立對本集團業務關係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約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

  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柯儉先生、沙寧女士及陳新國先生為北京控股之副總裁,而北京控股亦涉及固體廢物處理業務。彼等被視為於與本集團業務直接或間接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定義見上市規則)。

  須予披露資料(續) 董事於競爭業務之權益(續) 儘管本公司與北京控股均從事固體廢物處理業務,本公司認為本公司與北京控股不存在競爭,原因如下: (a) 固體廢物處理項目地理劃分明確; (b) 在固體廢物供應及電力銷售方面不存在競爭;及 (c) 為完全避免本公司與北京控股的任何競爭,北京控股已向本公司作出不競爭契諾。 由於本公司董事會獨立於北京控股之董事會及上述董事並無控制本公司董事會,故本集團能夠獨立於北京控股 按公平基準經營其業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在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按照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予存置之登記冊所 載,或根據上巿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各董事及最高行政 人員在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本及相關股份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普通股中之長倉:Idata 738,675,000 – 738,675,000 49.2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除董事(其權益載於上文「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在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之權益及淡倉」一節)外,概無任何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記錄之權益或淡倉。

  須予披露資料(續) 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無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公眾持股量之充足程度 根據本公司從公開途徑所得之資料及就董事所知,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中,不少於25%由公眾 持有。(4) 根據守則條文第A.6.7條,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他非執行董事亦應出席股東大會,對股東之意見有公正了解。然而,本公司若干獨立非執行董事因需要處理其他事務而未能出席本公司之二零二二年股東週年大會。

  本公司已就本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所有本公司董事於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後確認,彼等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均已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準則。

  企業管治(續)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規則第3.21條及守則條文第C.3條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立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現任成 員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宦國蒼博士(委員會主席)、金立佐博士及王建平博士。 審核委員會已檢討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財務狀況、風險管理、內部監控、新 會計準則之影響及管理事宜。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 董事會須對本集團之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以及檢討其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董事會將定期檢討本集團之內 部監控系統。本公司定期召開會議討論財務、營運以及風險管理監控事宜。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內,董事會已審閱由管理層提供之營運及財務報告、預算及業務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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