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开封市发现,开封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环境隐患突出。
建筑垃圾是城市矿产,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建筑垃圾处置不当,既浪费土地资源,又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城乡形象。开封是闻名全国的旅游城市,然而,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和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均明确指出开封市内多处城乡结合部、老城区改造拆迁工地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存问题,要求开封市立即做出整改。本次督察发现,开封市郊区多点位仍存在大量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存现象,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各种巡查监督形同虚设,违规倾倒填埋建筑垃圾现象多发频发,建筑垃圾“围城”问题依然突出。
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消纳行为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虽然开封市多次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建筑垃圾存量、消除建成区建筑垃圾乱象。但督察发现,开封市建成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随意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如:鼓楼区310国道南侧河南江河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一处垃圾倾倒场,占地面积约50亩,露天堆放数万方建筑垃圾(含部分工业、生活垃圾);禹王台区310国道与柳林西街东南角一处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10亩,堆放建筑垃圾上万立方米,该区域地面经平整后作为河南省源之创运输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大车通行时尘土飞扬;龙亭区天工恒悦城西侧数千平方米区域内建筑垃圾堆积如山,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满足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但督察发现,开封市大多数建筑垃圾处置都是简单的项目、道路和坑塘回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严重滞后。开封市建筑垃圾管理处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至2021年开封市总计清运建筑垃圾约794.7万吨,其中用于项目、道路、坑塘回填的约695.6万吨,占比87.5%,暂未处理的(项目自存等)约86.9万吨,占比约10.9%,用于制砖骨料再生的约12.3万吨,占比仅1.6%。
开封市顺达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位于开封市祥符区范村乡元府庄村,占地面积170亩,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该项目于2016年取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3月取得开封市政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权。督察发现,该项目产能利用率严重不足,2019年至2020年,该项目共处理建筑垃圾仅10.4万吨,平均每年实际处理量不到设计产能的6%。由于该公司管理混乱,项目配套设施不健全,该项目至今未完成环保验收,开封市政府已于2020年9月取消该项目特许经营资质,目前该项目已停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地面未硬化、积尘严重,生产厂房破烂不堪,各种物料乱堆乱放,无任何“三防”措施,且至今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开封市对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重视不够,城市管理理念有偏差,管理方式粗放。市城市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重滞后,导致“建筑垃圾围城”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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