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年都按时缴纳物业费,咋还另外向我收取垃圾处理费呢?”12月13日,市民骆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阜阳临沂商城二期项目经营一家超市,对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行为十分不解,向物业公司询问后也未得到满意解释。
对此,临沂商城市场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包含的清扫服务,仅限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等,不包括经营垃圾、建筑垃圾。临沂商城二期项目经理宫先生表示,商城的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了其他公司,物业并没有向商户额外收取垃圾处理费。
颍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
骆先生告诉记者,2016年,他在临沂商城二期项目H区租赁了24栋108号商铺一至六层,面积总计712.72平方米,用来经营一家超市。
“为了吸引商户,物业前两年不收物业费。”骆先生说,2018年起,他开始按年缴纳物业费。让他困惑的是,除了缴纳物业费,他每月还需要另外支付100元的“垃圾处理费”。
骆先生称,2018年至今,每个月都有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到店里来收取100元“垃圾处理费”,他已总共支付了48个月的费用4800元。每次支付100元后,他都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等。“后来我问了附近其他商户,他们都说没有人向他们收取垃圾处理费。”骆先生说,他询问后得知,临沂商城二期没有几家商户另外支付“垃圾处理费”。
“我交的物业费里不应该包括垃圾处理费吗?”骆先生说,12月2日,他到临沂商城市场综合服务大厅询问,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所经营的超市产生了不少“经营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的范围。对此,骆先生并不认可:“我每天批发蔬菜才花200多元,能产生多少垃圾呢?”
12月14日,记者来到临沂商城市场综合服务大厅。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包含的清扫服务仅限于生活垃圾,不包括经营垃圾、建筑垃圾。
临沂商城二期项目经理宫先生告诉记者,临沂商城的保洁服务工作承包给了一家保洁公司。
“保洁公司将生活垃圾收集后,还需要运输到垃圾转运站,我们收取的物业费包含的是这个服务费用。”宫先生说,商户产生的经营垃圾、建筑垃圾,需要商户自行解决,保洁公司对此不负责。“有的商户自行找了处理垃圾的其他公司,他们自己支付费用。我们物业从来没有向商户收取额外费用。”宫先生说。
对此,颍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关于临沂商城二期项目物业公司重复收费问题的反映。“我们将尽快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经营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经营垃圾指的是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指的是业主或商户为满足自身生活所产生的垃圾,譬如日常吃喝拉撒购物所产生的垃圾。
李龙说,具体到骆先生的情况,其超市经营的瓜果蔬菜、肉类等产品,会产生一定经营垃圾。按照临沂商城物业的说法,此类垃圾由承包该市场卫生工作的保洁公司收集后集中送到垃圾中转站,这属于垃圾的外运费用。“骆先生这种情况,需查看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对垃圾处理有清晰的收费界定。若合同中明确物业公司只负责生活垃圾的处理,那么骆先生需要另外支付经营垃圾的处理费用;如果界定不清晰,骆先生可再次协商或申请仲裁。”
李龙说,从城市垃圾管理的角度来说,经营性场所的物业公司,应该对本区域内的所有垃圾处理负责,各经营单元也应根据自己产生的各种垃圾情况,按照物业公司规定分别缴纳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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