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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09

文山州一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罚一万元!

  近日,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江那镇秀源社区小克底村路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一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开出10000元罚单。

  执法队员接情况反映后随即赶往现场,发现现场情况脏乱,成堆的砖块、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掺杂着其他废弃物,被随意倾倒在路面,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砚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启动立案程序,着手对案件事实展开调查。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该建筑垃圾为某科技公司在做砚山县中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承包给无处理建筑垃圾资质的个体户清运,导致垃圾未倾倒至合法场地。

  我们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于该公司的态度比较好,也积极配合调查,所以对其公司做出了处罚一万元的处罚决定。8月1号,该公司缴纳了罚款。

  温馨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交由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并按规定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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