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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08

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2年度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2年度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022年度0#柴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4.冷滤点/℃不高于 4; 5.闪点(闭口)/℃不低于60; 6.馏程:(1)50%回收温度/℃ 不高于300;(2)90%回收温度/℃ 不高于355;(3)95%回收温度/℃ 不高于365;

  (2)投标人所提供的0#柴油品质满足《GB 19147-2016》标准要求。

  (4)结算价=供货数量*(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同型号油品的当日最高零售价-中标优惠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证明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材料。(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须具有油品专用运输(罐式)车辆(且运输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备查)或具有与运输公司签订油品专用运输协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等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68号康源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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