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填埋处理,复林复绿248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河南民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填埋处理,复林复绿248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河南民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填埋处理,复林复绿248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河南民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填埋处理,复林复绿248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河南民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填埋处理,复林复绿248亩项目
项目概况:投资480万元,利用处置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垃圾焚烧飞灰,电厂飞灰进行填埋处置。可复林复绿248亩,填埋场库容量160万立方。服务期限10年。主要工艺:原料—卸料—填埋—封场—复林复绿。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信息页面结尾处附件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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