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公布市域范围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核酸采集点位。
1.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存放场所与容器,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生活垃圾存放场所的消毒频次和管理。每次存放、清运时应完成一次消毒作业,严禁一般人员进入。
2.封控区、管控区、临时核酸采集点暂停生活垃圾分类,除疫情防控部门明确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按要求消毒,装载量不超过袋容量的3/4,扎紧后再次消毒。消毒应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专用容器盖、桶身、周边环境进行消杀,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3.作业过程中严禁破袋翻拣,阻断环卫作业人员和生活垃圾的直接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1.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定人、定车、定线路,车辆密闭完好,每日根据预估垃圾产生量合理安排车辆,确定收运线.清运车辆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和人群密集区域。
4.清运完毕后应做好对专用容器、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3米范围内的清扫消毒工作,做到车走地净,并完成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后的消杀。
5.清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污垢、无滴漏、无拖挂、无散落,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
1.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卸料场地,在厂区内必须全程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抛冒滴漏”现象。如出现滴漏,需立即对路面进行局部消毒处理。
2.进入卸料场地后,必须服从卸料场地指挥人员指挥。卸料场地指挥人员必须远离车辆3米以上。
6.每天卸料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卸料门,对卸料门周边、卸料场地及运输车辆途经路线.车辆在进厂、出厂时均需要进行消毒操作,重点对车辆四周及容器装载口进行消毒。
8.使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卸料场地墙面、地面等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其他区域不少于1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
1.做好果皮箱(桶)清掏、保洁工作,随满随清。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2.打开果皮箱(桶),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
3.作业人员需穿戴手套、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后进行清理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桶盖,并对生活果皮箱(桶)及周边2-3米范围进行喷洒消毒。
1.严格车辆进入制度,禁止本站服务车辆以外车辆进入。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封控区、管控区、临时核酸采集点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不得进入各类收集、转运站(点)。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通风的同时控制好异味的散放,处理好邻避问题,在非作业时间做好通风。
3.按车按次落实消杀,收运车辆机具进站、出站分别消毒,入场车辆每次卸料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及时对地面及清扫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4.每天实施冲洗、消毒,保持站(点)区清洁,消毒与作业同步进行,每日消毒原则上不少于3次。
5.转运场所每日工作结束后将环卫作业人员使用过的作业装具和防护装备进行集中消毒。
(一)进小区院落的收集人员应规范配戴口罩、防护手套等有效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接受社区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二)清运作业人员(含转运站作业人员)规范着装,应配戴口罩、防护手套、及长筒靴等,裤管内扎进行作业,相关防护用品根据使用说明及时更换或消毒。
(四)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同时按防疫要求报备。
(一)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点、封控区应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流程处置。(二)管控区内不按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应“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严禁经转运站中转。
(三)临时核酸采集点应设置专用生活垃圾桶,区域内及周边除医疗废弃物之外的垃圾均应消杀、扎袋、装车,装车后再次进行消杀,定人、定车、定线路,直运至焚烧厂。
(四)冷链仓库、医院、隔离酒店周边的生活垃圾要“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
(五)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按照《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详细记录收运、处置相关数据及信息。
(六)超市、物流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可回收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因环卫工人破袋翻拣而造成的交叉感染;督促环卫企业加强环卫工人管理,禁止捡拾超市、物流站点废弃包装物,该区域果皮箱在垃圾收运前要严格“消杀”。
(七)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区域疫情实际情况,实行“一地一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区域外环卫作业,相关制度规范要做到企业、作业人员人尽皆知,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强防疫措施(增加消杀频次、双套袋等),重点关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汽车场站、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做到万无一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区要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收运处置规范落实。(二)落实物资保障。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和经费管理,督促各环卫企业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切实保障人员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作业人员感染风险。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负责每日对所属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台账。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抽查,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全流程暗访督查,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防控。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环卫作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因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推诿塞责等致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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