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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24

远安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冲综合垃圾中转站)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张家冲综合垃圾中转站)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垃圾综合处理车间一座、门房一处以及室外配套管网、道路、停车位、围墙挡墙等附属工程。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建筑面积2777.5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桩基础框架结构;门房建筑面积79.3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独立框架结构。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远财采[2021]2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评标办法4.1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5.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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