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地沟油”、“潲水猪”等现象,《办法》给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限定了“身份”,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将罚款3万元;随意将废弃物交给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也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具体的收费项目、标准,待城管部门与市财政、物价部门报批后就实施。餐企如果不缴费,可处以应交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
另外,餐厨废弃物还将建一本“明白账”,其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必须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处置方法、去向等情况,城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 (记者邬红波)
- 本文固定链接: http://fenleilaji.cc/?id=30037
- 转载请注明: admin 于 分类垃圾-环境保护从分类垃圾做起! 发表
《本文》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