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人居环境,响应“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号召,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中旬开始,更换了文山城区一大批果皮箱和垃圾桶。然而就在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公司频频接到环卫工人反映,部分垃圾分类桶和果皮箱内胆丢失。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新平运营管理中心主任 苏建波:“在1月30日早上,我们的路段长在文山城腾龙北路雅园和文山实验小学(南校区)公厕后面发现了3个内桶被盗,丢失以后我们也上报到公司进行报警、调监控追查,是在一家废品回收站里面见到,但已经被损坏 。”
报警处理后,通过警方调取监控追查发现,倒卖垃圾桶的人是个年近七旬的老人,且带有智力残疾。通过查看残疾证后核实事实后,出于人性化考虑,公司决定仅让老人归还偷盗的3个果皮箱内胆。
视听文山记者注意到,文山城各街道上摆放的果皮箱拿起来并不重,大概4斤左右,即便是把整条街的果皮箱内胆都拿去当废品卖也卖不了几个钱。但这样的举动不仅给环卫工人带来了清理垃圾的麻烦,还降低了他们的工作效率。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新平运营管理中心主任 苏建波:“他们拿果皮桶去卖,基本上能卖5元多,它是镀锌铁皮不值钱,但是对我们的工作影响确实非常大,市民丢垃圾也不方便。”
据该公司工作人员统计,截止到1月2日,文山城区共安装完成果皮箱1200只,垃圾分类桶3402只,基本覆盖城区主要路段。目前陆续丢失的公共物品具体数据为:果皮箱里的烟灰缸58个、果皮箱内胆9个、垃圾分类桶3只。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虽然已报警处理,但因各种原因,其余丢失物品找回几率并不大,为了便于正常工作的开展,公司已经补齐。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赵明 :“在此,呼吁这些废品回收公司,见到这些公共服务设施不要回收,不然造成利润产生,部分人就会来偷盗,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收售这些公共设施本身也是违法的,如果我们在追查过程当中查到的话,将会追究他们收购方的法律责任。”
目前,文山城设置的垃圾分类桶为塑钢材质,遇到火星容易引燃,除丢失情况外,也经常出现被烧毁的情况。经公司调查了解到,垃圾桶损毁一部分原因是有人将未熄灭的火炭灰、未彻底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垃圾桶内造成的。经统计,目前被烧毁的垃圾分类桶已达20余个。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赵明 :“呼吁广大市民不要损坏公共设施,为了城市美丽、垃圾不落地,也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针对该公司面对的垃圾桶频频被盗问题,视听文山记者向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田明进行了咨询了解。朱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盗窃财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盗窃私人的财物,另一种是盗窃公共财物。盗窃公共财物即是指侵犯了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所有权,盗窃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盗窃公共财物,如果不构成犯罪,会被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犯罪的,会按照情节予以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其行为属于毁坏公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的行为,也将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阶段,文山市已被提名为“全国文明城市”!“视听文山”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争创文明城,争做文明人!坚决抵制破坏公共设施以及有违文明、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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